鲁迅先生《秋夜》:“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两株枣树,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不管鲁迅先生写与不写,不管我们是否知道、是否承认,都照样存在,这是客观。
对这两株树,在不同人眼中,或同一人的不同情绪状态下,都会有不同的象征意义,这些都是主观。
在鲁迅先生的眼中,它们可能代表了当时的一种心境,便成为流传至今的名句。
在其他人眼里,或许闻到过枣花的幽香,想到过香甜的枣花蜜,看到过青红相间的枣子……
木匠眼中或许它们粗壮枝干适合做套结实的家具;画家眼中看到的或是一种节奏、韵律和生命的美感……
同样是两株枣树,心情好时就能看到生命旺盛,心情低落时也许看到衰败死亡……
客观决定主观,主观反映“客观”。
我们的时间局,是以日元天干为“本我”,诠释了我们对客观世界的主观认知。这些认知是受到过往客观发生的各种人事物的影响而产生。
当主观正确反映客观,并作用于客观时,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起促进或推动作用,我们便能处于一个正向情绪中,反之,人很容易产生各种负面情绪。
在路口,我和先生等候南北方向红灯,后面突然窜出一辆自行车,骑行的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大姐。
“她怎么能闯红灯?这是对别人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小声说。
“别轻易评判,人家也许真的有什么急事。”先生很淡定。
“诶、诶、诶……”,我们循声望去:东西方向的两辆电动车因为躲闪闯红灯的大姐剐蹭在一起。
那个大姐骑车匆匆而去……
“竟然闯红灯,真不是东西……”其中一位骂道。
“阿姨,您没事吧,先起来看看有没有摔到哪里?”另一位是不过二十几岁的小伙子。
那位阿姨还在埋怨着闯红灯者,小伙子说:“她都已经走了,埋怨也没有用,我们得先离开这,车来车往的太危险。”
我冲先生笑笑:“你说的对,客观发生的事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以什么心态去面对。”
闯红灯的行为是无视规则,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都是违反交通规则,需要惩戒、批评。
看到这种行为我们可以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注意安全,并引以为戒,但不去随意评判是非对错,尤其不要侮辱贬损对方何尝不是一种基本修养。
身边的人、事、物每天都在以自己的主观诉求呈现着“客观”的存在,我们到底该用什么样的主观去认知和解读直接影响了当时心境。
客观,不以主观为转移,主观却可以通过调整认知来进行改变。
以“本我”为太极点的的世界,完全是自己的解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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