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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时刻不知如何是好

生命是时刻不知如何是好

作者: Selene_乔木 | 来源:发表于2019-08-04 18:12 被阅读0次

    01

    最近在家,闲得无聊总是去逗逗小白。白毛的狗。

    06年父母出远门带回他的时候,也不过才2个月大。浑身雪白,眼珠黑亮有神,模样讨喜可爱,一副初生牛犊的莽撞笨拙。

    如今,13岁的他,却已显老态。

    他时常慵懒地趴着,眼神涣散。

    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抬起头幽幽看着,不像以前,会立马瞪大眼睛竖起耳朵,或者直接跳到人身上。

    记得初中住校,有次回家第一次看到爸妈把小白拴起来,跟他们大吵一架。

    那时候我觉得自由比天大,总觉得失去自由的小白,将再也无法保留他与生俱来的灵气。

    总是追着脖子上绳子撕咬的他,显得可笑又可怜。

    爸妈说,小白有次趁着大人不注意溜出门,掉在了一个水沟里,困了一天。

    后来家人找到他才救上来。从那以后,小白一有机会就溜去那个水沟,三番五次被困,乐此不疲。只能先用绳子栓起来。

    小白是有什么执念?

    不言语的小动物,或许也有自己的心思吧。

    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是我现有的生命里,鲜活的一部分。

    13年的光景。

    我经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直至步入社会;

    从天天回家、一周回一次家、半年回一次家,直至一年回一次家;

    他是和我亲人一样,一直在家等着我的那一个;

    他是不论我变成什么样,无论隔多久,只要听到我进门的声音就开始欢腾地叫的那一个。

    只是,他只有短短十几载的生命。

    我好像并没有准备好接受即将到来的告别。

    狐狸曾对小王子说

    现在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跟成千上万别的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我对你来说,也只不过是只狐狸,跟成千上万别的狐狸也没两样。但是,你要是驯养了我,我们就彼此需要了。你对我来说,就会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我对你来说,也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

    是啊,世界上成千上万的物种,因为驯养才显得独一无二。

    但是世间的驯养,都是单向的旅程。没有回头路,不能重新来过。

    娇嫩的玫瑰花会谢,忧郁的小王子不告而别。

    唯一永恒的,是那颗孤独的星球,永不停转。

    没有做好告别的准备,可能再也不会选择拥有了。

    02

    大概是连着三天晚上下了暴雨。

    电闪雷鸣,狂风骤雨。

    我不喜欢下雨。但又偏偏喜欢暴雨。

    是啊,偏偏喜欢。

    好像世界末日的感觉。

    记得好久之前,暴雨过后会担心一群人。

    没有手机的年代,在座机前守着。

    那些号码拨出去或是接进来。

    都是真真切切的担忧与喜悦。

    恍如隔世。

    多久没有那种单纯的、真真切切的、饱满的热情,

    去关心一些人有没有淋到雨,是否安全到家。

    我们中的大多数终究是各自沉沦于自我修行,在时间的拉扯下,被迫化了分割线。

    成年人的世界只有接受对吗。

    接受时间的浪淘沙,就像接受生命的老去。

    03

    小璇问我,离开家会舍不得吗。

    这个问题,有点陌生的熟悉。

    就连我自己也忽略的感受。

    快不快乐。

    舍不舍得。

    愿不愿意。

    生活的主题,只剩下应不应该。

    很多时候是麻木的,懒惰的。

    因为想到很多的麻烦与不可控,于是选择不作为。

    越来越不真实。

    背井离乡。

    肆意漂泊。

    有什么意义。

    变成更好的自己,想要更广的眼界。好听的话说多了,好像自己都快相信了。

    不安分伴随着不安心。执念追赶着逃亡。

    对啊,执念罢了。

    每个人多么独一无二呢,可是越想证明就越平庸,越平庸就越想证明。独一无二的每个人,恰恰都是一模一样的平庸。

    李大仁对程又青说

    我这辈子最讨厌程又青的时候,就是你在跟丁立威谈恋爱的时候,她整个生命就好像被丁立威遥控了一样,一点都不程又青。

    一点都不程又青。好像程又青的特质是一个鲜活的标签。被李大仁捕捉并理解了的标签。个性、有质地。

    如果是没有李大仁的程又青,会成为“一点都不程又青”的,程又青吗?

    明明一个独立的人,却为什么要借助另外一个独立的人,才能看清自己的特质。

    是不能活得太超脱了。

    虽然你没有李大仁,但是你也不是程又青啊哈哈哈。

    04

    上一份工作的最后,大概是身心煎熬。

    于是有了“小痞子”的故事。

    上班中途眼睛不舒服跑出来。

    穿着冬天宽松的外套,走过春暖的街。阳光照在脸上。

    路边的小狗慵懒地趴在太阳地里。

    突然就觉得,好像人生,活得太过认真了。

    想当个“小痞子”,是那一刻涌现的念头。

    好像是,一直在充当各种角色,应付各样的人。

    在乎着不该在乎的,失去着不该失去的。费心劳力,得不偿失。

    所以“小痞子”的中心,是只有我乐意。不伤害任何人,仅仅哄自己开心。

    在情绪的自我解救面前,做一个自己乐意的逍遥佛,比做个事事周到的好人简单多了。

    后来变成工作之余同事的戏称。

    好像也是件时刻警醒的好事。

    试想想,

    有人一辈子活在闹市。

    有人一辈子活在孤岛。

    也不过是生命的不同形态罢了。

    只是生命的本质,在于自己的感受。

    有位作家说,

    生命是什么。生命是时时刻刻不知如何是好。

    所有的该不该,能不能,可不可以,

    既然不知如何是好。

    那自己乐意便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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