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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春风胜秋色,半卷唐诗入梦来

我感春风胜秋色,半卷唐诗入梦来

作者: 十四之虎 | 来源:发表于2017-01-06 17:29 被阅读29次

           最近沤书,就是看过的书,扫过的书,再来一遍。用沤来形容,挺恶心,也挺恰当。

           生活的浮躁,工作的压力,前途的不可捉摸,就像这二十五节气的霾。让我彷徨,让我忧愁,让我难受,可我无力改变。生活就是这雾霾,把我罩在云深不知处,不知何去何从,不知前路如何。

           来申城近一载,经历良多,苦乐悲欢,如鱼饮水,都是生活的一部分。我像一个没头苍蝇,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该去寻找什么,更不知道接下来会面对什么?

           怎么办呢?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不,这不合适。一支香烟,夜宿红馆?不,这是装逼。那怎么办?还是看书吧。一种便宜并且适合一个人的方式。于是,我买了一个kindle,一个可以放很多书的东西,决定闲来无事的时候看一两本书,当作治疗自己的良药,期盼治好自己心头的雾霾。

           直到我读到了《在唐诗里孤独漫步》,世界突然就开阔了。走过了那么多地方自己还是一只井底之蛙,看了那么多的书籍也不过是一个乡野鄙夫,总是哀叹命运的不公,期期艾艾的像是一头老去的黄牛,茕茕孑立觉得自己是失群的孤雁。

           强说愁呢。

          其实那不过是我自己的狭隘懦弱给自己找的理由吧?我是这样问自己的。是的,我知道确实是这样的,因为我确实是这样的,更因为我在这个世界里害怕自己就这么俏无声息的来了,不用挥衣袖就走了。就像一粒浮尘,在天空中是如此不起眼。

          其实这又何须恐慌呢?

          现在的生活不知好了多少呢。那个老货,叫王绩的老货。东皋薄暮,徙倚何依。堂堂华夏高门大第的子孙,竟然为了酒而当官,又为了酒而辞官。一个酒徒而已吗?不是,是生活在那个时代,纵然是比现在早了不知道多久的时代,一种自信和放匡。他对生活也有要求,也会对生活有不满,但是他不愿也没有去做女儿之态。不用把自己的生活拘束在声色犬马,虽然他想要他就会有,但是他不会的。是的他不会的,大唐王朝也不会的,这是属于他们的自豪,属于他们的骄傲。纵然世态不能全我所欲,我依然可以独领风骚。一坛美酒,荡南朝浊气,挥洒豪气干云。

           年少成名的时代,谁都会有。可笑的是,声闻乡里,就自鸣得意。考个第一就沾沾自喜,不思进取,不知谓何物。然后一辈子,泯然众人矣。

           唐初的那几个天才,是老天爷故意的吧?为了昭示这个强大的时代的来临,必须先要有点表示才对嘛!

           于是,这四个人就来了,王杨卢骆,看了就让人眩晕的人物,十几岁就对策高第,十几岁就盛名天下,十几岁就文章千古。面对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天才!天才从来都不是自己说的。在那个时代里,那四个青年俊彦,变成了巨大的探照灯,给时人指明了一条路,也给后人指明了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风景自在,只是你眼里看不到,你的境界达不到。所以,我的眼界,局域在蝇营狗苟,局限在一处蚁穴,其实在鸿鹄的目光里,一瞥,也都是扫不到。

           我喟然自嘲,自嘲自己的夏虫不可语冰,自嘲自己的大年不及小年。能写出海内知己,天涯比邻的人物,可曾会有过这样的压抑?会的,一样会的。因为是人就会有低潮的时候,一篇《檄英王鸡》,让少年天才不能继续在官场实现自己的报复了,所以他只能离开了,失意的离开,要去叫河内的地方,就是越南那个地方。路上他来到了洪州,一挥笔,一提手,惶然一座丰碑立起。自此《滕王阁序》传世。

           九岁神童,应制及第,少年英豪,气扬万丈。好一个少年杨炯啊!什么样的时代造就了这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让他如此豪情万丈。面对宋齐梁陈靡靡的牙璋凤阙,他慨然一匹快马,带铁骑出关,雪暗凋旗,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哈哈,我听见的是一种自信的仰天长啸。生逢此世,我岂可碌碌,天纵之才,岂可轻言放弃。

           不是所有人都是幸运的,所以再牛的股市里,也有亏钱的。所以不管大唐有多少白衣卿相,终究没有卢照邻的份。官场失意也就算了,在生活上,中风也让他失去了活动能力。这可能是老天把对这个时代所有天才的嫉妒都给了他吧。因为他生活太好了,少年做官,五姓七家,所以结尾来一个泛沧浪兮不归。似乎才符合这个壮丽的诗篇里的恶趣味。我想最后临死的那一刻他没有选择屈服于命运,如果屈服了,他一样可以苟活的。他只是觉得天道如此,淡然而去了吧。

          最后这个激昂的开篇留给了一只大白鹅。我一直不觉得这首诗多好。后来那么多关于鹅的诗文,只记得这一首。似乎可以一较高下的都没有。因为这十八个字,真是太精炼了。难道那个时候,算博士就已经开始知道自己的特点了?少年启蒙,大多都知道这首郎朗伤口的唐诗吧。不需多言,就够了。所以从那时开始骆宾王就已经注定不凡。当武氏面对这样的天才时,也感叹野有遗贤吧。最后随英公,起兵到身死都是决然的。这一生,足矣。

           半卷唐诗,还没读下去,就已经振聋发聩了。每天面对着数据,面对着报表,面对着各种函件。把工作都过成了生活,下班后的空虚,上班前的拖沓,这就是一个真实的我的生活。

           世俗了太久,早就忘了这个国度曾经有过的强大的过往,忙碌了太久早就抛弃了去升华自己思想的追求。一曲长歌,一把宝剑,一首唐诗,那个时代的人和现在没什么不一样吧?我还曾经嘲笑古人的落后,古人之智,诚不可欺!也许那个时代再也不会回来了,从黄袍加身的那个小子开始就已经不会回来了,从在煤山上吊死自己逃避责任的时候开始,那个时代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南朝的肮脏污秽都清洗的干净,永嘉之乱的黑暗恐怖都可以被照亮,那又怎么样呢?那一群举着明灯的人早在千百年前就已经已经用黄钟大吕告诉我们,我们骄傲的活着,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惧怕过,因为我们可以攀上山顶俯视一切。我做不了那只鲲鹏,也不想去做那只麻雀,我不能鹏程万里,我也不愿意伏地而行。

          因为我的祖先曾经用一种被称之为唐诗的东西告诉我:天生我才,必有用处:千金散尽,还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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