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教人做人,它在时时刻刻引导和规范着人们做一个具有文明修养的中国人。如果说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那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核心就是价值观教育,在于学生人格状态与精神风貌的美化与升华。诚如朱自清先生所言:“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
但是,并非所有的文化传统都是可传的,价值传统一定是对现代生活具有解释力,能解决当下生活所面临的问题的可传之统、能传之统和必传之统。选择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内容,应看其是否有助于现代生活方式的形成。余英时先生曾谈到:“中国没有民主的制度传统,但是中国的人文传统中不乏与现代民主精神相契合的因子。儒家的'仁'与'恕'强调人格的尊严和容忍的胸襟,墨家的'兼爱'和博爱相通,道家一方面主张'无为'政治,反对政治力量对人生过分干涉,另一方面强调个人的自由,平等的观念则是佛教的重大贡献。”
我们今天要学习、传承的任何传统文化,都要接受现代价值原则的洗礼。以孝道教育为例,传统文化中的“孝”强调的是子女对父母、长辈的无条件服从,所以才会有以《二十四孝》为代表的经典孝道案例,它背后折射的是传统社会长幼有序、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价值观念。但是,我们今天进行孝道教育,不再是对这种人人不平等价值观的尊奉,而是立足于平等关系基础上对父母和长辈的尊敬。
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最根本的是仁,即有仁爱之德——不仅对家人、亲人有爱,而且对他人、陌生人也有爱。而培养这种爱,很自然地,是从与最切近的人的关系中开始学习如何爱他人,当然也是从这种最切近的关系中体会到被爱。所以,在孔子的伦理思想里,孝乃学仁、行仁之始。人伦之孝的核心是敬与养,而不管是敬还是养,都是基于仁爱原则,亦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因此,在孔子的人伦之孝里,即在父子关系里,是有原则的,在这里,父子关系不是单向度的子顺父,而是有相互性的约束。
李泽厚先生曾明确指出:“今天的亲子关系当然不同,这是在经济、政治完全独立,彼此平等的基础上的稠密人际的情感态度。从而它不能再是传统的'父父子子',也不是重复五四时期的'我不再认你做父亲,我们都是朋友,互相平等',而是既在朋友平等基础上,又仍然认做父亲,即有不完全等同于朋友的情感态度和相互关系。”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应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和看待优秀传统文化,并对其作出现代性转换,从现代生活的视角审视传统文化。
梁漱溟先生曾言:“文化并非别的,乃是人类生活的样法。”如果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那么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就是使学生形成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优秀的生活品质。杜威在探讨教育民主的问题时曾鲜明地指出:“民主主义不仅是一种政府的形式,它首先是一种联合生活的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经验的方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学生生活除了发挥语文、历史、道德与法治及德育活动等对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显性促进作用之外,还要将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融入到课堂教学、师生交往、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充分发挥它们的隐性教育作用,使学生在校园生活中时时事事、点点滴滴中都能感受到优秀传统文化的氛围,进而在潜移默化中转变自己的思维方式,如润物细无声一般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18.12.10《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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