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弗兰茨来说,最接近于酒神狄俄尼索斯那种狂醉之美的,是艺术。靠小说和画幅难以自遣,但是听贝多芬的《第九交响曲》,巴托克[插图]的《钢琴二重奏鸣曲》,或是披头士的一支歌,就能自我陶醉。
对他来说,音乐是救星:它将他从孤独、幽闭和图书馆里的灰尘之中解救出来,它在他的身躯上打开了多扇门,使灵魂得以释放,与他人相亲相爱。他喜欢跳舞,并为萨比娜不跟他一样喜欢跳舞而感到遗憾。
她脑子当时想的是让—塞巴斯蒂安·巴赫的时代,那时的音乐就像一朵玫瑰盛开在寂寥的茫茫雪原之上。
音乐仿佛是一群放出来扑向她的猎犬。
从青年时代开始,他所做的一切,就是说话,写字,讲课,编句子,找说法,不断修正,改到最后,每个词都弄得不再准确,意义模糊,内涵尽失,只余下碎片、杂屑和尘埃,像沙砾一样在他的脑子里翻飞,令他偏头痛,睡不着觉,最终得了失眠的痼疾。他朦朦胧胧而又不可遏制地渴望着一种巨大的乐声,一种绝对的噪音,一片美妙欢腾的喧嚣,将所有的一切吞噬,淹没,窒息,令话语带来的苦痛、虚幻和空洞永远消失。音乐是对词句的否定,音乐是反话语。
(音乐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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