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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9——靳玉乐《课程论》第八章

读书笔记19——靳玉乐《课程论》第八章

作者: _荷包蛋_ | 来源:发表于2019-04-21 17:03 被阅读0次

    P266-316      第八章   课程文件

    课程文件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课程计划的性质:

    1.思想性:课程计划作为一种政治文本。

    课程计划的思想性主要表现为政治性。

    课程计划是教育为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服务的综合反映,也是教育对培养的人的政治素养的基本要求。

    2.强制性:课程计划作为一种政策文本。

    3.科学性:把课程计划作为一种理论文本。

    课程计划的科学性又称为学理性。

    4.  时代性:课程计划作为一种时代文本。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生存理念;教育民主化概念;国际理解教育理念;回归生活教育理念;可持续发展教育理念。

    5.   概括性:课程计划作为一种宏观文本。

    2001年进行新课程改革。

    培养目标的特点:

    1.   注重培养目标的全面性。

    2.   强调培养目标的政治性。

    3.   重视培养目标的时代性。

    4.   凸显培养目标的发展性。

    培养目标的发展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以是规定的培养目标越来越具体、全面;二是规定的培养目标越来越关注学生、社会、知识等的发展要求。

    1. 注重基础教学课程体系的完整性。

    2.   注重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基础性。

    基础指一方面是指具有普遍性和共同性,另一方面是指具有始发性。

    3.   强调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多样性。

    4.   强调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民族性。

    5.  关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灵活性。

    课程标准的性质:

    1.   课程标准作为一种理想性文本。

    课程标准的理想性表现在:

    第一、  课程标准持有的观念

    我国2001年颁布的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全人发展、科学与人文整合、回归生活。

    第二、课程标准表述的目标

    第三、课程标准编写的依据

    第四、 课程标准表述的形式

    2.  课程标准作为一种纲领性文本

    课程标准的纲领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目标描述的概括性

    第二、内容规定的纲要性

    第三、实施建议的原则性

    3. 课程标准作为一种规范性文本

    4.  课程标准作为一种范例性文本

    我国现行课程标准的结构一般有五个部分:前言、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附录。

    我国2001年颁布的课程标准所规定的课程目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总体目标+阶段(或学段)目标”;二是“总体目标+分目标(各科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三是“总体目标+目标结构+分级目标”。

    课程标准的功能:

    1. 贯彻和落实课程计划

    2.  统一与规范教材编写

    3.    引导与促进课程实施

    4. 检查与评价教学效果

    课程标准在教学评价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   课程标准为评价者指明了教学效果评价的范围。

    2.  课程标准为评价者提供了教学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

    3.   课程标准为评价者提供了教学效果评价的原则。

    4. 课程标准为评价者听了决定评价方式和改造评价工具的依据。

    精神性是教科书的主要属性。

    教科书的逻辑性表现在:

    1.  所有知识信息的呈现顺序;

    2.   前后知识信息的因果关系;

    3.   前后知识信息的生成关系;

    4.   前后知识信息的发展关系。

    教科书的功能:

    1. 使课程标准活动化

    2.  使教学材料结构化

    3.   使材料编码生本化

    4.   使教育教学高效化

    5.   使学生发展全面和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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