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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避难层”建设须软硬兼施

高楼“避难层”建设须软硬兼施

作者: 图羊 | 来源:发表于2018-09-20 20:55 被阅读0次

            据了解,南宁市超过100米高的公用建筑,基本都按规定设置了避难层。如今,南宁市的建筑楼层越“长”越高,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并不少见。避难层究竟是什么样?避难层里的设施有何特殊之处?连日来,记者进到多座超高层建筑,探秘避难层的真容及其使用情况,发现了诸多问题。(8月19日《南国早时报》)

            恕笔者愚钝,虽对高层建筑的消防也有过些许担心,但对“避难层”这个事物,还是头回听说。在房价高企的当下,专门在超高大楼内部配套材质、结构及功能均迥异于其他楼层的避难场所,用于事故或灾难来临时最大限度地保全人们的生命安全,想来足够人性化,它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管理和公共服务之善,折射出现代城市的文明进步。

            然而,欲真正把好事办好并不容易,从媒体实地探访的情况来看,虽然“超百米公用建筑设避难层”已经成为明规定,但在执行中有两方面的问题十分突出:其一,很多人对“避难层”的基本功用、使用方法等并无明确认识,甚至有相当占比的人不知道“避难层”的存在。很显然,如此这般之下,虽然硬件已经到位,但相关方面的宣传教育、科普工作依然十分欠缺和相对滞后,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等险情,客观存在的“避难层”并没有条件正常发挥其重要功用。而要补足这一点,尚需要政府专管部门、社区、消防、开发商、物业管理、业主及租户等各方面协力推进才行。

          其次,已建好的“避难层”运行维护隐患重重,亟待规范。避难层从无到有是一大进步,然而,建好的避难层,材料、结构及布局是否合乎标准?有没有被当作“空房子”非法占用?消防栓、消防警报铃、照明等设备有没有按要求配置?标志标识有没有到位?都需要监管部门常态化监管,不宜过度依赖开发商及物业“自律”。而事实上,当下有的大楼的“避难层”还存在被临时占用、非法加设门禁等情形,而要改变此种乱象,除过业主、商户们的努力,更有赖于相关部门的主动出手。

            综合以上,超高公用建筑开辟“避难层”是好事一件,但欲使它在关键时刻正常、充分发挥功用,成为广大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眼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除过“避难层”硬件建设本身,还应坚持“软硬兼施”原则,相关的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等软性工作不可或缺、不可偏废,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比避难层建设本身更加重要、更有意义,望相关部门对此能予以重视、反思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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