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时,想要看一本书,得四处找人借。而我又那时又过于腼腆,鲜少开口。幸而那时同学们天真烂漫,极为大方,绝大多数都是至纯至善,于是总有几个好同学知道我喜欢看书爱主动带家中好书给我看。那时的好书,不过是些童话故事之类的。现在的孩子,谁想要看书父母几乎都会给买。而在我读小学时候的九十年代中期的农村,只有家庭条件特别优越的同学才有这些书的。当年曾借书给我看的几位同学,后来都成了好朋友,一直住在我的心中,像我的亲人,想必会成为我这辈子永远感激的人。
初中阶段,因为竞争激烈,人渐渐有了私心,便出现了一件问人借书而遭碰壁的旧事。那次借书碰壁后,我脸红了好一阵。至今仍清晰地记得,在那个晚风醉人的语文晚自习上,我看我的女同桌有一本汪国真的诗集,当时很想看,于是鼓起了极大的勇气,向同桌开了口,没想到却被婉拒了。理由是,那是她哥哥的书,她不便借人。从此,我与她之间的关系,像是一座大山突然被一条从天而降的河流劈断。自那以后,我脑海里再也没有关于她的回忆。在那之前的许多美好回忆,也竟不知不觉地像雪融化了一样,再也找不到一丝纯白的痕迹。老实说,当时我的内心是受到了伤害的。因为我极不爱问人借东西,也极少问人借东西,那大概是我生平第一次主动向人开口借,没想到却被拒绝了。那一个拒绝,让我此后更不爱问人借东西了。
幸运的是,那时有几个男同学,家里书比较多,而且为人大方,经常会主动把自己的藏书借给我看。那时,看的主要是《读者》、《青年文摘》、《意林》、《少年文艺》等杂志。在繁忙的学习之余,能看一看自己喜欢的书,是特别惬意的。所以,那时候读的那些文字,像初恋一般美妙而难忘。
看书看多了,语文成绩就莫名地变好了。语文成绩好了,语文老师就喜欢表扬了。作为学生,能被老师表扬就是最幸福的事了。当然,如果因为被表扬而骄傲,那就是最可怕的事了。而我当时,经常被我的语文老师表扬,内心,也滋生了一些可怕的骄傲……那个最爱表扬我的语文老师,也是一个爱看书的人。他有许多的书,又是一个极有情怀的好老师。他那时候经常把自己的书拿到教室,在语文晚自习的时候借给同学们看,而且很多《创新作文》之类的书他都不让我们还,直接赠送给了爱书的同学们。在那时,别的班的同学们都在不停地做试卷刷题,或者听老师讲试卷抄错题。而我的这个语文老师,却不喜欢那一套。我记得好多节语文课,他都是给我们用来看书或者做作文展览的。犹记得,那些课上,同学们都将自己写的最好的作文贴在课桌上,然后大家在教室里流动着欣赏彼此的作文。那个时候,我们就像心怀蓝天却置身牢笼的鸟儿得到了短暂的自由,而那自由时间里我们所欣赏到的不同同学的不同的文字,就像《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一样励志,所以同学们彼此的作文都给彼此快要干涸的心河下了一场及时雨,让我们的内心重新充盈起来,让我们不再厌烦枯燥的学习生活,反而觉得那是一种历练,一种幸福。
进入高中后,学习更加繁忙,除了语文课上可以阅读一些课本上的文章,看书的机会是少之又少的。高一上学期,除了语数英政史地,还有理化生。九门课程都要学,音体美我都不记得有没有上过。只知道,看书的时间,简直是没有。那时候的午自习,还有很多好学的同学们,从来不睡觉,一直在那全神贯注地看书,做题。害得我们想睡觉也不敢睡,想看课外书也不敢看。高一下学期要分科了,我果断选择了文科。当时以为文科可以有很多时间看书,结果读了才知道,原来政史地也有做不完的题,更有背不完的知识点,毫不夸张地说,高中的那六本历史和六本政治书,我们可是每一页都全部背诵了的,而且是滚瓜烂熟地背诵了好多次的。那我们哪有时间看书呢?鲁迅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的。于是,我们想看书的,会在夜里宿舍熄灯后,自己打个小电筒躲在被窝里偷偷看的。现在想想,真佩服那时候的精力。那时候早上五点半起床晨跑,接下来一直上课到夜晚八点半,甚至九点半。而我们还经常熬夜看书到夜里十二点。那时光,回忆起来真是青涩,也够励志的。高三那年,我买了四大名著。在一个幽静的自习课上,我在那看《红楼梦》,还没进入看书状态,就被班主任发现了。他慈爱地对我说,快要高考了,不要看这些杂书,要认真学习,高考完了再看。于是,我就把那几本书放进了宿舍,再也没看。高考完了,要带回家的东西太多,那几本书不小心被遗忘掉了。高考完后,我像脱缰的野马,变得爱玩了。经常和朋友们到处游玩,吃喝逛,看书这回事,似乎都忘却了。
到了大学,学校环境优美,还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以为是学习天堂。结果,由于自己心志不坚,玩心大增,加上各样的诱惑变多,荒废了大量的美好时光。现在想想,感觉有些遗憾,但也得承认那是我独一无二的美好青春。
毕业后,进入了社会。慢慢地接触到了各种各样的人,粗略地领略了各种各样的生活,阅历大增,心态也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心累的时候,吃喝玩显然无法排遣心内的孤独或忧伤。于是,我又想到了文字。于是,我又重拾看书的癖好。
进入社会的最大好处是,自己有工资了,可以尽情地买自己想要的书了。故而,毕业才四年多,我已经买了数不清的书。书房的书架上已经摆满了书,我卧室的书桌上,也有不少书。让我汗颜的是,我买了这么多书,真正看完了的估计不到百分之一。前天早上我收拾整理书架,发现有几十本书买回来很久了竟然还没有拆封。而那些书,多数还是我心心念念许久的,都是我一直想看的……想到这里,我赶紧把它们挪到我的卧室,并对自己说,要尽快看完。一眨眼,又过去了整整三天。今夜,外面飘着雨,凉凉的风透过窗子吹到我身上,十分凉爽,让我有了看书的冲动。于是,我从床上爬起来,坐到了书桌旁。先喝了一杯水,然后看沈从文的《水云》。看了几页,感觉沈从文不是我想象中的沈从文。他的某篇散文,看下来有几十页,简直比史铁生写的长散文还长,我看了一会儿便累了,关上书,我瞥见了《纳兰词》。这是我以前很爱的书,以前借朋友的《纳兰词》看过,而且摘抄了很多。而我桌子上的这本,是我去年夏天买的,至今没有拆封。纳兰词很美,是一种凄清的美,很像飘着雨的今夜。当我打开它的时候,发现这本书是彩版的。我望着一句句美美的诗旁边有着美美的画,心瞬间变得柔软起来……
我轻轻地翻着这本极美的书,风轻轻地在我身上跳动着。我望着书里的优美的诗句,整个人整颗心,都掉进了回忆的漩涡里,越陷越深。我想,书,大概就是我此生最永久的伴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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