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那年,剪去一头如瀑的长发,只为要成为共和国旗帜上的一朵铿锵玫瑰。
艰苦卓绝的新兵连生活剪走了稚气、任性、娇气,一头的小卷毛始终散发着果敢干练,巾帼不让须眉。
风风雨雨一些年,也曾梦想着再次长发飘飘,长了些貌似小狮子一狠心又成了板寸,直到那年伊人红妆为谁忙,经历了疯人院般的杂草丛生,终于又迎来了长发及腰。
此后安好许多年,直了卷了卷了直了,始终爱屋及乌,跟随它变化着各式各样的或小清新或优雅或小妖精或或端庄或文艺范或成熟,万变不离其中的是始终不肯染发,任凭美发的帅哥靓女怎么的游说,就是磐石般的不动摇。
我的头发时间如白驹过隙,这挠人的长丝见证了岁月的无情,每天清晨的梳理它居然决绝地离我而去,从最初的几根到后来一把一把,越来越多越来越无情。
于是又想着劈腿,想要变回小板寸,想要回归天性。于是多年后,随着剪子“咔嚓咔嚓……”我又变回了假小子。虽说有三观尽毁的感觉,不过倒也是清清爽爽的,利利索索的。
每天清晨,不用去捡起那长长发丝,不再为梳什么发型而发愁。似乎自此与长发形如陌路,断然,默默化为一缕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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