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理赔工作者,前几年办的一件重疾险理赔案一直是我心中最完美的理赔案。
客户在高速公路上遇前车司机发生争执后。衣服缠在车上被高速行驶的汽车拖拽数百米造成百分之三十左右的皮肤的全层损伤,理赔时皮肤损伤的成因成了拒赔的主要理由,因为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是摩擦伤,而并不是烧伤。
而重疾险必须烧伤才能得到赔付。这是理赔人员向客户出具拒赔通知书就可以结案了。可是这个理赔工作者却没有这么做他先后去医院和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了多次取证。经专家对客户的伤情进行了再次鉴定。还请权威机构对烧伤的概念进行了具体的界定。
最终确定客户的皮肤损伤是擦伤和摩擦生热导致的灼伤。符合重疾险赔付条件再向总部提交了一个有理有据,有情有意的申请后终于是客户得到的赔付。后来等待这位理赔工作者的又是怎样的结局呢?
理赔工作者为一个本来要收到拒赔通知书的客户翻案。剧情反转,并让客户得到赔付。
后来啊。后来他的事迹被广为传颂。也得到了公司的嘉奖和监管机构的表彰。
这个折射出人性光辉的理赔案告诉我们很多道理:
第一。保险公司有时并不惜培,只是找不到赔付的理由。因为公司赔出去的是钱,但赢回来的是口碑,而口碑是无价的。
第二,虽然行业协会早在2008年就同意了,二十五种重疾的定义,但很多定义不全面,这给了理赔人员不少的自由,裁量权。
第三。对待你选择者应当照章办事,不滥赔对待正常投保人应当像春天一样温暖,不惜赔。能用好自由裁量权的理赔工作者,是凤毛麟角,难能可贵的。
第四。理赔工作者的工作意义在于在后端为保险公司控制风险。更在于帮助那些善意投保的客户体验到保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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