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明媚的冬日,上天恩赐一样和煦的阳光,在这样的氛围里读三毛的文字还真是一种享受。我认为,尽管三毛最后用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但是,活着的日子,她却是一个让人羡慕的女人。
照片里的三毛有着一头柔顺而又略带卷曲的黑长发,像海藻,或者,深海里美人鱼的模样,而她的眼睛着实漂亮,似乎永远充满了热情的光彩。
拥有很多朋友的三毛,每到一个新的地方,朋友的数量会像野草一样蔓延开来,是否异乡人都很好相处呢?但三毛说,偶尔也会遇见令她讨厌的人。只不过,她会对所有对她友善的人都报以最大的温暖,失去荷西之后,她其实也不孤单。
喜欢三毛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和她一样热爱亲自动手去布置住所,哪怕仅仅是租住人家的地方,也会因短暂地属于我而不辞劳苦的花费时间和精力去装扮。好吧,它现在拥有了属于我的独特印记。最喜欢那幢纳加利岛上的小院子,这是我脑海中无数次幻想拥有的归处:有玻璃的花房,面朝大海的落地窗,有满屋的书籍和从世界各地带回来的手工品和粗糙的陶罐,还有,朝街的门灯照在自家欧式的铁门上,而那铁门上必然缠绕着紫的、红的花藤,伸出小手一样的嫩叶在腥腥的海风里摇摆。。。。。。
她有各种肤色的邻居,有英俊的大胡子荷西,有洋洋洒洒的稿纸铺满了桌子,有那样热忱地追随她和她的文字的读者,作为三毛,一定很幸福。
那是怎样一位热情又敏感的女子,又有着怎样异常丰富的内心!这样的生活,让我死一次也是愿意的。在撒哈拉沙漠的日子里,三毛与荷西肩并着肩数着天上的星星,大漠里一身红罗的长发女子赤着脚,一手托腮朝着镜头微笑。
读这些故事是一件时而苦痛时而欢愉的事情,我苦痛是因为我抓不住转瞬即逝的灵感,我欢愉是因为重读那些文字时被自己轻轻感动过。我的内心瑰丽如纳加利海底的珊瑚,千姿百态的生长,五光十色的存在着。
倘若有一天我累了,也攒够了钱,身体还算硬朗康健,一定会和我的爱人重走一遍万水千山,忽略掉锱铢琐事,只留下照片和足迹,贴满我们的屋子。
直到有了自己的家,就再也不怕听到母亲说,不要给墙上贴那些,墙多白,破坏了多难看。如果一个人的房子和墙都不由自己说了算,那还有什么意思?我尊重母亲,她是个爱干净的人,她必然要生活在自己的房子里,我呢,希望我自己的领地变成我所希望的样子。
我还年轻,不必强求自己的一字一句必然完美,比起张爱玲那样的不近烟火,我更爱三毛的潇洒和热烈。越是到后来,越觉得那些故事都是我前世做过的梦,迷乱而清晰。
从我会认字开始,文字对我充满了张狂的诱惑,我欣赏那些用文字征服生活的女人们,像夏花一样盛开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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