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年前去济南,五八同城看的房子,虽然不知多远,但是骑自行车去的!见了人家,看了房子,房价又涨了二百,俺无所谓,就同意了,但是人家要钱俺没给,说是签合同后。他也没给钥匙说是拿合同!
过了大约一小时,他又回来,说是这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其它空着的也有主了!
俺对济南不熟,又是旁黑!
他说他有个朋友给问问,可能有!
就又去看了,问了下,虽然简陋,但是人生地不熟也将就!看房子人家说了,不满意可以退!
签合同时又挪另一个门头,不是二十一世纪了!是天筑!合同有打款账户和名字!但是让俺给二十一世纪房产的那位!当然了,也有收据!
1510元!合同房租是六百!物业费等!中介费是给介绍的二十一世纪房产!那位!
我反复询问后,人家说不喜欢明天马上给你换个!然后就把钱全都给了那位二十一世纪房产那位!
当天晚上睡觉,听着热水器滋滋,害怕,就跑出去了,合同上有相关赔偿,害怕被赔!
第二天早上一早,打电话不通,找到二十一世纪房产中介我打款的那位!他说不是他的房子,找天筑李!
天筑李等了一小时多,经理吧,说了“你说退就退我们挣啥钱!”
也不能换,得拿钱!
后来,俺就走了!大约十多天后,打款的那位让我开门!说是热水器坏了,我关死的!
我说我就住了一晚上!你不是说不是你的房子吗?
人家咋进去的不知道!
过了几天又一个陌生人问俺要房租!到期了!快点续费!
俺就问了他破门而入,侵犯隐私权吧!您们合同有问题吧!涉及诈骗吧!另外就是签合同问俺要身份证照片,俺没给!
人家要报警!后来又说年后!
年后又没声了!
请问各位,这是犯法吗?构成犯罪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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