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特点是采用了倒叙的写作手法,将主人公司马蓝的一生从死亡到出生,依次陈述。倒叙法其实就是设疑,先为作者陈述事件结果,铺好悬念,最后再依次展开,层层引出,从而给读者一种豁然开朗,探索究竟的阅读乐趣。
生和死一直就是哲学家探讨的终究问题。作者描述了一个中国三不管的地界-三姓村(司马、蓝、杜三姓),在这个小村子里的村民有着一种宿命,就是活不过40岁,大家都会因为一种突发的喉咙肿痛-喉堵症而死。历届村长(三姓村的最高权力掌握者)为了消除这种病而采取着不同的措施。对于三姓村而言,贩卖生活,为死而生,死为大,相对死而言,活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活着,而是因为延缓死亡,所以三姓村的人生不如死的活着。第一人村长,认为只要村里出生的人比死亡的人多,就可以使村落永远的存活下去,于是让妇女像猪一样不断的生孩子。第二任村长司马笑笑在一次偶遇一位外来老者路过三姓村后,询问什么方法可以活得时间长,老者说经常吃油菜,于是村长就让村民种油菜,在三年自然灾害蝗灾来临时,果断舍弃玉米而保油菜,最终全村大饥荒,死者无数,村民把有缺陷的孩子放山沟里吸引乌鸦从而来捕食乌鸦,最终司马笑笑也舍身喂了乌鸦。第三任村长蓝百岁认为喉堵症是由于土地不翻新导致的,于是为了挽留住上级领导,让领导派人力到三姓村翻新土地,不惜牺牲自己女儿蓝四十。最后一任村长也就是主人公司马蓝,从小就有着一种村长风范,被村民敬重和看好,他认为外村比本村活得久是因为外村一直喝着灵隐渠的水,于是他带领村里人男的卖皮,女的卖肉,将自己从小喜欢到大的蓝四十派出去卖淫,最终当一股黑臭的水引到三姓村时,司马蓝也躺在床上死了。
说阎连科因为日光流年,可以和莫言相提。读的时候我只觉得文笔好,情节矛盾紧凑环环相扣,有些情节描写惨烈,但缺没有害怕感。有评论家评论是由于阎连科对生活惨烈刻画的太细致露骨以及使用了同感的写作手法。所以不会引起读者的反感和恶心。例如作者写村民去医院把腿上好的皮肤卖给烧伤科的病人后,写大腿上悬挂的蛆因为一走动而经常从裤管里掉下来,等细节,描写详细,却让读者在一种平淡的阅读感后,深深的印入了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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