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朋友那里知道李娟,到今天开始读她的书,中间相隔七个月。
因为这本书的漂亮封面和特别的书名——《走夜路请放声歌唱》,我点开了它,才知道是李娟的书。虽然并没看完,却一下子想起我爱的三毛。
她的流浪故事,带着轻轻浅浅的哀愁——特别是那些撒哈拉沙漠里的悲凉见闻,一直让我难以忘怀。
那是与我的生活截然不同的际遇,我看得津津有味,甚至也想像《橄榄树》里唱的,去流浪,流浪远方。
而李娟写的故事,似乎离我们更近些,更真实。看到她写《二00九年的冬天》:在菜园中挖秋天储藏的萝卜,挖了几乎一个冬天,像鼹鼠打洞一样,把菜园翻了个遍,萝卜却像遁地而去,终不见踪影,不禁哑然失笑。
新疆的冰天雪地,五个月的坐吃山空——连母亲用来做纺锤的、泛了青的土豆都吃掉,然后用面粉做粉条,蘸着酱油辣椒酱吃了两个月的苦寒生活,在她的文字里竟见不出酸楚和抱怨。反是一种类似于自我调侃和乐观洒脱的生活态度,也让人看得不忍撒手。
后来,那萝卜,在五个月以后,雪水融化时跑了出来,软成一团泥。
她笔下的生活,有那么一些和我记忆里的春夏秋冬、衣食住行重合了,唤起了我的共鸣。
她很谦虚。在《新版序》里这样说:
文学永远是一场意外。写就是了。
写就是了。这是多么真诚简单直接的劝诫和鼓励。
虽然是先爱上书的名字,但我已爱上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