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是被一种神秘的力量所驱使,我此刻最大的热情竟然是去探寻虹喵的生平往事。我想和虹喵交朋友。就算如十三少所说,她的一个邪灵,我也一点没有感到害怕,只是激动,好奇,期待......
也许确实是因为我闲的。但是,探寻一个女作家的往事,然后发在社交网络上,那可是比简单记录青岛此行看过哪些风景,吃过什么餐厅,更有意思呢。而且,是更有趣,也有点难度,很有挑战性呢。一时间,我脑子飞速旋转,这件事简直令我激动无比。
我闲得无聊。生命于我,是不可承受之轻。然而,此时,我幻觉自己就是那个John Maloof,我将要做的事就是“寻找薇薇安”这样的非同寻常之事。
十三少说,“其实我还真是了解不少传闻。但是,最了解虹喵的却只能是另外一个人。恰恰他是我的朋友。他也是这个房子的房东。他叫于建立。没有比他更了解虹喵的人了。嘿嘿嘿。我一个大男人,这样八卦,有点不好意思呢。不过,你又不在青岛,算是个过路人吧。你们这样的文青是不是最喜欢听各种故事?给旅途增加趣味?”
“你说对了。”我打了个响指,对十三少点点头。
“这个于建立,他是虹喵的绯闻男友?”我兴奋地问。我从虹喵的文章中,得知她一直未婚,颇为孤独,寂寞。可是寂寞的人也会有男朋友啊,这不稀奇。
“绯闻算是吧。是不是男友,只有天知道。你说怎么那么巧呢,我和于建立约好,今天中午见面,有点事我要找他帮帮忙的。那么我带着你一起去?”十三少问我。我感觉到他很喜欢我,似乎有隐隐的荷尔蒙在他的眼睛里萌动。也许,他想要和更接近一点,自然他会创造更多的我们在一起的机会。
然而,去吃饭,交朋友,还能见到让我昨晚几乎一夜未眠的女作家的绯闻男友,天下还有比这更让我兴奋的事情吗?我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中午,空气中飘荡起零星的雨滴。天色青青,水意铺满整座城。春天很凉。
我坐在十三少那辆奇怪的改装车的后座上,跟着十三少去认识朋友,走进一个逝去的梦境和迷雾。我觉得这事简直有点冒险的意味。一时间,竟然感到自己既激动又沉着,产生了某种侠客行那样的英雄气概。
十三少开着车,和我聊天。“这天气预报还挺准的。一个星期以前就说今天有雨,果然下雨了。”
“嗯。我喜欢下雨。雨丝濛濛,空气清新。多好!不过,我这会儿心情相当激动呢。”
“哈哈哈。文艺青年好像都说自己不喜欢饭局,hold不住啊。”
“我倒是觉得吃饭,如果对方酒量不行,还真是没有多少意思啊。嘿嘿。”
“小妞,你行啊。”十三少耸起眉毛,笑了。
“饭吃多了,就会明白很多事了。这是铁律。”我知道自己这样说话,虽然是大实话,但还是显得挺自作聪明的。可是我又不愿意放弃偶尔也对事物发表一下自己高见的机会。
“对了。想要了解什么,不论是要了解人,还是要了解事,不论是开始,还是深入,还就得酒场饭局。”十三少连连称是。“看来你还真是个聪明人。话说你酒量咋样呢?”
“酒量,不行啊。”自然不敢吹嘘自己的酒量。况且,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人敢跟山东人吹嘘酒量吗?
我过去在烟台工作过,所以我对胶东半岛的酒局有所了解的。真正的酒局,既可怕,又必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反倒是相当喜欢某些酒局的。比如,对今天这顿饭,我是相当期待,满怀激动。
十三少大约真是个话痨。不过看得出来,他可真是个体贴之人,确实适合做一个旅馆老板兼管家。
他说:“放心吧。我们这个圈子,不会劝你喝酒的。但是在这个圈子里,你要是不喝酒其实也挺寂寞的。你知道举世皆醉我独醒的那种孤独寂寞百无聊赖吗?”
我笑了。“嗯嗯。理解。你说得有些吓人哦,你们这个圈子,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好期待见到啊。”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说说而已。
也不知道十三少究竟带我奔向何处。只觉得车子七拐八拐,最后开进一个小巷,在一栋小楼前停下。
小楼的门口两株紫藤花开出一片紫色云霞,在细雨中明丽如帜,美得如同梦幻。小楼的外墙上挂着一个并不醒目的牌子,“碧云私房菜馆”。
我心里想,这家菜馆名字真好听啊,也许老板娘就叫碧云吧。
木质的楼梯吱吱作响,我们走进二楼一个包房。
里面已经有三个人了。正对门口的主宾位置上坐着一位大哥,长头发,胡子也不短,四十多岁的样子。他嘴里叼着一个烟斗,坐在那里象一只温柔的老鹰。看见我们走进来,他目光飘过我。一瞬间,我真感受到那眼神相当犀利,我心里竟然略微一哆嗦。
十三少点头哈腰的,笑眯眯地说,“于爷,中午好!”
于爷抬起眼睛瞄他一眼,说,“网红来了?坐。”
十三少点满脸挂着笑,自行在最靠门口的座位上坐下,说,“我副陪。我的职责,就是让各位爷各位奶奶喝高兴,喝到位。” 十三少此时的样子和在他自己的旅馆里俊逸飘洒的形象截然不同。
这个场合很陌生,一时间我不知道自己该怎样举动。于建立满脸笑容,招呼我,“来来来,坐在这里。”他指指他右手边的位置,示意我坐下。我有些吃惊,虽然见识有限,我也知道那个位置是很重要的。
满屋子的人都看着我。我能感觉到他们心里立刻开始了各种猜测,不知道我究竟是何方神圣,什么来头。
我看看十三少,用目光向他询问。他算是我在这里唯一认识的人了。只见他满脸黄渤式的笑容,对我说,“你就听于爷安排吧。”
我从一屋子人身后走过去,走到于爷身边那个空位上,站在那里,一时竟不敢坐下。
于爷笑容满面地说,“来来来,坐在我身边。十三少电话里对我说了你来的目的了。有心人啊!如今有心人不多了!有句诗说,‘万人丛中一握手,至今袖底有余香。’你理解吗?”
我用蚊子一样微弱的声音回答说,“龚定庵的诗句呀。”
于爷的眼睛亮了。他拿起火机,对着嘴里的烟斗又点了一遍,吐出一口烟圈。我想,难道他刚才并没有点燃烟斗?只是把玩?就像婴儿闲着无聊时就含着一个奶嘴?我对有关那个烟斗的一系列事情闪过一丝疑惑。又尽快把这好奇心抛之于脑后。因为一桌子人都在看着我。这真令我不自在。
事先我并不知道这顿饭有多少人参加,都是些什么人。现在见了这些人,他们的个个气场强大,着实镇住了我。
饭局一共来了六个人。大家落座,彼此间嘿嘿哈哈的。看得出大家非常熟。
于爷端起酒杯给我一一介绍。我基本听进耳朵后,立刻又忘了。我只是大致明白,今天坐在这儿的都是局内人,都是各种总,什么总监,什么一哥,什么当红作家,等等。反正都是些牛逼人物。我一个也没记住。
我在心里和虹喵对起话来,虹喵,你的面子够大。我一个外来旅游者,凭你的面子混进这个饭局呢
于爷把脸转向我,说,“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席间有人噗嗤笑了。我仿佛看见各种情绪和心思,变作肥皂水小气泡,开始从席间各位的身上冒出。
我连忙回答,“我叫林芝,从苏州到青岛来旅行。过路人。”
于爷点点头,“嗯。她叫林芝,是青岛的过路人。今天她路过青岛。”他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咀嚼什么很荒唐的话语一样,脸上浮现的竟然是一种嘲讽和凄凉的笑容。他转过脸对着在座的一位美女姐姐说:“采薇,这个人来了。也许,事情真的会和虹喵曾经说过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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