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闻的清醒,是从天色暗下去那一刻开始的。
掩藏在夜色中的身份,是不需要将笑容扶上面庞的。
迟闻在百货商场的内衣柜台里来回转悠,她要选一件男士内裤。脑袋里咀嚼着昨天那个男人说的那句话。饶有滋味的,一遍一遍的琢磨,发出一声哼笑。
头一次有人对她说这种话:老子到死之前一定要穿上你给我买的内裤!
说出这句话的男人,是她最近刚刚附近的人聊起来的。迟闻单身许久,工作日忙成狗,却周末双休,一人离群索居,远离家人没有朋友,孤寂空虚,她实在觉得与其花时间在一个新的人身上,互相了解,互相磨合,不如找一个互相抚慰,不给对方负担的更为轻松。这个人的姓名她都没有问过,只不过从聊天到见面,彼此感觉还不赖,就一周约上一次,至今是第三次。
一个只见面三回的男人,居然以一种很理直气壮的口气向她索要礼物,还是内裤。这话出自一个年龄一看就比她大不止三岁五岁的人口中说出,迟闻不知道该说他真把自己当做女朋友了呢,还是对男女游戏太了解,因为对于迟闻来说,她倒是吃这一套。一条内裤价格不贵,却很隐私的东西。女人心里没有这个男人,不会主动给他买贴身的衣物,而男人敢穿上一个女人给他买的内裤回家,另一方面也说明他确实没有结婚。不过,迟闻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傻,怎么搞得好像谈恋爱一样了。
两人躺在一张床上,聊起天来。说起各自的工作,男人说自己是在给一“大哥”看场子。大哥有酒吧,还有一些其他买卖,大哥平时对他不错,去香港或者国外旅游回来,会给他带一些“牌子货”。迟闻注意到了他穿着一双单薄的鞋,印着D&G的logo。他说,以前为了大哥打架,伤了一只眼睛,到现在只有一只眼睛能正常使用,另外一只基本没视力。迟闻看了看他的眼睛,确实有一只看上去不那么灵活,很像是以前有个小学同学,有些斜视一样,他看着你的时候,一只眼睛仿佛看着你,另一只眼睛的视线又落不到你的身上,你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去和他打招呼,学校的走廊上如果迎面相遇,场景十分尴尬。
迟闻拿了包装袋子给男人,男人打开看了看,笑逐颜开的说,眼光不错。搂过来迟闻,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迟闻觉得,这一瞬间仿佛真像谈恋爱的两人一般,实际上,她连他叫什么都没有去问过。故事的发展不是迟闻预想的那样,她只想做到心不挂碍。
下周去做什么呢?我去找你吧,你给我做个番茄炒蛋。我最爱吃这个。男人乐呵呵的说到。
好。迟闻说。
也许这辈子都想不到,还能和一个给所谓“大哥”做小弟的有什么交集。周一的早上,迟闻穿起衬衫,打好领带,笔直的衣襟熨烫妥帖的收入腰间的皮带中,贴合着迟闻的身形。她对着镜子整理好了一切,在去上班的路上,仍觉得这一切发生的都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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