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写评论,一手写随笔,这样折腾了一段时间。
这时发生一些事,有的跟工作有关,有的跟工作无关。但整体来说,跟舆论场和网络喷子有关。大概从2005年到温州动车事故发生后,我突然发现和想通了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的立场,而作为写手很难靠近真相。
不,我不是说类似温州动车事故有什么不为人知的、我们靠近不了的“隐秘真相”。事实上,我自始至终认为,事故中去世的人们值得深深哀悼,但当时舆论和喷子对动车的否定,确实过了头。所以当时在镇江的梦溪论坛,我还跟一些喷子吵过几场。我记得自己当时举过一个例子:十年前,上海南京之间坐火车需要四五个小时,现在呢一两个小时,有问题解决问题,用不着把动车说得一无是处。
按现在的话说,就是当时发生了一些类似现在的“舆论热点事件”,让我意识到,围观群众多了以后——哪怕是“无目的吃瓜群众”多了以后,你一嘴我一言,说的也多是毫无建设意义的牢骚怪话。而我们每个发言者评论者,甚至连真实状况都没有掌握全面透彻,就在一本正经大发评论,我们往往只是基于“自以为是的事实”聊一些“自以为是的道理”,其实却在误导读者。更何况,那时也有类似现在的“1450”和行走的“50万”,搞不好就会帮他们推波助澜。
那有什么意义?对着并不了解全部事实的新闻,满脸正义指手划脚,说着正确的废话,批判着未必如此简单的社会现象——到除了把水搅得更浑,把大家情绪搞得更糟,还有什么意义?
这个稿费来的快,但后来真是不想赚。其实要说稿费,那时候中青报的新闻评论好象是150每篇了,高峰时每周或每两周能发一篇。而且新闻评论有时效性,一般可以同时发几家辐射面不同范围的媒体,稿费就可以乘以2甚至更多,最低每篇也是50。但想来想去,不想赚这个口水钱,放弃了。
那个时候,还想起九十年代某个杂文作家声称“要写着杂文进政协”,我更加觉得不能接受也不想参与。我深深感到,作为写手,宁愿让这个世界轻松一点,也不要让大家因为自己的文字而更加牢骚怪话。再后来,我偶然看到勒庞的《乌合之众》,深感自己选择的正确。
这件事,对多数写手来说也许不重要,但是对我来说好象很重要。感觉自己如果一直沉浸其中,会让自己的写作变得功利、让自己的内心变得狭窄、让自己的世界变得更不美好——纯粹为稿费而写,为赋新词强说愁,那有什么意思呢?伤害这个世界,以所谓貌似“满腔正义”实际却是“足不沾泥”的言论,误导别人而已。就像现在很多自媒体,有理无理都要挑话题,语不惊人死不休地吸引流量,一本正经地断章取义甚至煞有介事地胡说八道,一心赚钱的同时,成为“网络暴力”的创造者。
那正是我所不屑的。我很庆幸自己很早就想透了这个道理,大概2005、2006年之后就不再写新闻评论,温州动车事故以后更对网络舆论有了清醒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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