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比较喜欢云南诗人雷平阳的诗歌,尤其是下面这首《我的家乡已面目全非》。
我的家乡已面目全非
回去的时候,我总是处处碰壁
认识的人已经很少,老的那一辈
身体缩小;同辈的人
仿佛在举行一场寒冷的比赛
看谁更老,看谁比石头
还要苍老。生机勃勃的那些
我一个也不认识,其中几个
发烟给我,让我到他们家里坐坐
他们的神态,让我想到了死去的亲戚
也顺带看见了光阴深处
一根根骨头在逃跑
苹果树已换了品种;稻子
杂交了很多代;一棵桃树
从种下到挂果据说只要三年时间
人们已经用不着怀疑时光的艰韧
我有几个堂姐和堂妹,以前
她们像奶浆花一样开在田野上
纯朴、自然,贴着土地的美
很少有人称赞,但也没人忽略
但现在,她们都死了,喝下的农药
让她们的坟堆上,不长花,只长草
我的兄弟姐妹都离开了村庄
那一片连着天空的屋顶下
只剩下孤独的父母。我希望一家人
能全部回来,但父亲裂着掉了牙齿的嘴巴
笑我幼稚:“怎么可能呢
生活的魅力就在于它总是跑调。”
的确,我看见了一个村庄的变化
说它好,我们可以找出
一千个证据,可要想说它
只是命运在重复,也未尝不可
正如这个阳光灿烂的下午
站在村边的一个高台上
我想说,我爱这个村庄
可我胀红了双颊,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它已经面目全非了,而且我的父亲
和母亲,也觉得我已是一个外人
像传说中的一种花,长到一尺高
花朵像玫瑰,长到三尺
花朵就成了猪脸,催促它渐变的
绝不是脚下有情有义的泥土
我一直比较诧异的是,在干燥寒冷落苍凉的土地上,总是盛产水灵灵的姑娘。我的老家在东北农村,总是有一些面目润泽、身材高挑,朴实率真、热情美丽的女孩子,她们并不如南方的女孩灵秀,却更加的美丽,山野上的花朵、甚至早晨或傍晚的霞光,都不比她们更美。然而或许是气候和生存环境恶劣的关系,或是是我的家乡太闭塞的缘故,她们总是飞快地衰败,婚后不久,就干枯成一蓬衰草,甚至有着攻击似的面相,毛孔和嗓门一起被时光的风吹打得粗励,带着不好欺侮的横蛮气息。当然,也有一些女孩子,能美丽得很长久,甚至一直的美下去,或是她们远走他乡,变成一个传说,又或者,在拥有年轻美丽的面孔时,她们就已经死去。
我要说的是两姐妹,姐姐叫小锐,妹妹叫小英。小锐和我姐同班,聪明活泼,经常跟我们一起玩,小英低我一个年级,比较内向。在小的时候,她们的父母在村里以打架好看而闻名。他爸爱喝酒、打人、骂人,她爸的骂声低沉、她妈的嗓声高亢。我们上学经过她们家门前时,经常看到那里围着一群村民煞有介事的拉架。有时是她爸骑在她妈身上薅头发,有时连着头皮一大把;有时是她妈骑在她爸身上搧耳光,啪啪啪清脆悦耳,据说她爸一只耳朵被打聋了。
在小学毕业那一年,她爸和她妈在院子里抬树,砍下来的那种带枝枝杈杈的树,她爸抬树根那一头,她妈抬树冠那一头,她爸先松的手,结果一枝树杈以十分精确的角度上翘,直直戳进她妈的一只眼睛,眼球一下子被捥出来,连血都没有几滴。后来又过了一些时候,村里人已经习惯她妈的那只诡异的永远不动的假眼球,小朋友们经常私下里议论那只眼球是玻璃珠做的。那对夫妻依然如火如荼地吵架,因此我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到,夫妻关系可能是世上最残酷的关系,甚至有的带着宿世的冤仇。过了三两年,她妈据说是脑子里发炎或是感染而死去。
我读高中时是90年代中期,那时村里已经有很多人家有了电视,14吋或是17吋黑白或彩电,于是“打工”这一新概念也很快流传进了我们尚十分闭塞的山村。据说姐妹两个都因为内心对父亲的愤恨而离家打工,她们是村里的第一批外出者。小锐去了广东,小英去了县城。
在我读大学回老家参加我姐的婚礼时,小锐回来当伴娘。那时,她们姐妹两个真美啊,那么明亮,照亮整个屋子的那种明亮。尤其是,当小英穿着一件灰白呢子大衣围着大围巾从外面走进来时,热闹的屋子里一下子噤了声,她真美啊,做为一个女生,我都被她的美所震慑,不自觉的压制了自己的呼吸,觉得怕惊扰什么似的,虽然带着久远的友情,却还是不敢靠近她。她是那种冷艳的,与人世带着一种距离感的美,不同于东北很多热烈奔放的女孩子的美,她格外的带着一种寒潭照花、隔雾赏月的清冷和寂静。
那是她们姐妹的黄金时代,据说小锐在广东交了个东北老乡的男朋友,十分人才,会赚钱,虽然没领证,但是已经同居了,并且买了车。小英在县城的卫校读护士专业,据说跟了一个市委干部家的公子恋爱,已经在卫生院实习了。全村人都羡慕她们,她们没有在野地里枯萎憔悴,而是到外面活得风生水起。我那时暗暗希望,村里所有的女孩子都能有她们那样的好光景,被人围着赞叹、有长辈妇女小心翼翼地捏她们衣服的料子,盯着她们左看右看,并同时发出满足的叹息。
然而世事多变,衰景摧人急于星火,我大学毕业后从我姐那里听到了小锐的故事。小锐跟老公在广州结了婚,因为亲人不在,只领了证。很快就怀孕了,结果孩子生下来先天心脏不全,被放在重症监护室,每天都像流水一样的花钱,医生说估计活不到一周岁。实在没有钱了,后来夫妻两个痛下决心,在医院里丢下孩子人间蒸发。一个月后,小锐万般魂不守舍地跑回医院找人打听,孩子早已不知去向,或许成为实验室的材料,或者被当成垃圾处理掉了。又过了两年,小锐丈夫因为传销诈骗被逮捕,判了十二年。小锐大着肚子一个人回到了东北的公婆那里,一边待产,一边等待丈夫出狱。后来据说她什么活都干,卖烤肉串、卖菜、捡垃圾、卖盒饭、甚至蹬三轮车,一个曾经花朵一样的女人,独自一人侍奉公婆、带着孩子苦熬日子,姐姐说她瘦得像一个裹着一层皮的骷髅,脸上,甚至手上全是深深的皱纹。近几年又听说她老公出狱好几年了,在替人开出租,孩子从小就不听话,性情古怪,书也不肯读。至少一家团圆了,日子就那样慢慢熬下去。
令我震惊的是小英的故事。我多年来再也没有被同性的美那样震慑过,而且如今,她依然美丽,并且将永远地美丽下去了。她跟了那位公子哥好多年,但那位公子不肯娶她,并扬言说已经给她找了卫校读书,又开排在卫生院当护士,对一个乡下姑娘,这样做实在是看得起她,如果再强求婚姻,那简直就是蹬着鼻子上脸,不像话了。
或许,是她的美丽铸就了她的高傲,或许,是东北女孩子骨子里都有着一种萧红那类的拧性子,她竟然辞了护士去药店当店员,那样的年头,好多人花十万八万也进不了医院获得公家的身份。她的心气高得使得她看不起普通男人,但最终还是在28岁(在东北老家人眼中就婚姻来说已经不可救药的年龄)嫁了一个普通工人,并很快生了孩子。工人在21世纪已经丧失了所有的荣光,只剩下局促和贫穷了,但日子还是过得下去的。
在孩子7个月的时候,有一天,家人到处找不到她,但很快就有人从松花江里捞出了她的尸体,虽然泡了水,但可以看出她在死前精心的装扮过自己。无数人跑到江边去观看,因为太美了,让人体验了既美丽又恐怖的刺激,她成了远近闻名的“艳尸”,甚至在很多年后依然被人谈起。
她们的父亲依然在村里,依然酗酒、骂人、揍人,也被人揍。
村里的陆续流失了很多年轻的面孔,旧有的面孔也越来越苍老,人口在年复一年的减少,有的死了,酒精中毒、上吊、喝农药、脑溢血或者癌症,寿终正寝的反而越来越少;有的走了,就不再看到人影,自然环境恶劣的家乡,难道就不应当去深深的爱和眷恋吗?
即使过了三年、五年、十年回去,除了年轻人变得开放了,通了网络,大体上依然没怎么变,庄稼永远是一如既往的旺盛,像一茬茬成长起来的女孩。同样重复的,还有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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