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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拐卖儿童的情况在中国一直没被有效治理

为什么拐卖儿童的情况在中国一直没被有效治理

作者: 千古惊梦_tmp | 来源:发表于2018-11-06 22:43 被阅读0次

网络流传中国每年被拐卖的儿童数量最少有一万左右,还有几万的说法,而无论是一万还是几万,这些数据都不小。被拐卖的儿童中,大部分是被卖给他人做子女了。

对于这种情况,各路高人都想了很多办法,比如生物学领域的基因档案、计算机里的虹膜识别、眼纹识别、社会学里的户籍管理。这些方法理论上都是很有效且成本非常低的。下面以虹膜识别和户籍管理为例。

虹膜采集,要做的是儿童虹膜采集,然后建立国家级数据库,最后联通各地公安系统,它们相应的成本就是各县、市挑几个医院各配一台扫描仪、护士扫描儿童虹膜录入信息,然后传到上级数据库就完事了(当然也可以交给社会商业化运作)。这样,以后找到失踪孩子也就能顺利送回亲生父母那了。在信息采集上,预估每个孩子收费100元,一年的收入就是两亿,要不了几年国家就回本了吧。当然,这种民生的事本该由国家财政来解决,并且这些措施能减少拐卖儿童的案件,也就直接减少了国家GDP的损失,总的来看不管对国家还是对个人都是利大于弊的。

成本最低的当属户籍管理,户籍管理中哪怕只是比现在多做出一点小的改变,也能有效抑制拐卖儿童的需求方市场。比如制定政策规定小孩须一年内上户,超过一年的再上户须到国家指定机构做亲子鉴定,无法证明血缘关系的不予上户并且罚款。

然而,看似这么简单的事为什么就没做下去呢?是我疏忽了什么环节了吗?是目前技术还不到位吗?问来问去、思前想后,可能有如下原因:

1. 政策落地难度大。无论对于哪种预防方式,但凡需要政府参与去做的,又需要自上而下去执行的,又不是特别紧急的,通常会面临政策不出中南海的困境,地方上各种原因的不执行,打折扣执行。

2. 政策落地难度大。

3. 政策落地难度大。

4. 实在没想到第四点会是什么。

而打拐这事只能由政府主导,即便建立基因身份证、虹膜数据库等可以代由商业机构去做,但最终的数据管理、法律执行以及整个事的统筹规划,都不是一些公司能做的,公司的本质是趋利,公司也没有这些责任。

那政策难以落地究竟是个什么问题?人性、制度? 

人性的复杂从未变过,人的道德水准也并未比古希腊和古中国来得高明。千年下来,人性毫无进步,反而有时还在开倒车,这样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历史事实,难怪梁漱溟父亲会问“这个世界会好吗?” 我想这一问不仅立足于当时的混乱,也审视了整个文明史的发展进程。

而至于起关键作用的制度,都什么年代了,却还是什么都不能说。封闭是为了稳定,而稳定以后的发展必然得开放。。。“不,你是可以夸我的”。。。

但还好,在这个冰凉的体制中,单就这个问题上,技术还能倒逼一些制度的发展,比如中国儿童虹膜防丢网络平台(即找宝虹膜保护云)已经上线,以及基因身份证,一些公司和地方也已经在做。

虹膜识别的运行模会比基因身份证丰富,如下找宝虹膜保护云所介绍。相应的可使用基因身份的单位会少很多。

警方解救的被拐儿童,如之前录入过虹膜信息,可通过平台的虹膜比对功能,快速确认其真实身份和监护人信息,协助警方办案。

协助民政部门,对流浪儿童、乞讨儿童进行虹膜比对,帮助录入过虹膜信息的儿童,找到家人。

儿童虹膜数据库建立后,虹膜比对数据端口将开放给派出所、民政、幼儿园、小学、卫生防疫站、医院等窗口单位,遇儿童办理户籍、入学、就医时,扫描虹膜,发现失踪儿童,系统立即示警。

尽管虹膜识别很可能会因其便捷和低成本取代基因身份证,但生命科学领域中诞生的智慧,也值得被关注和纪念,因为这其中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值得各方借鉴。下面就是我见过的在那个阶段最好的基因身份证运营模式,摘自一位前辈的《柴映爽:浅谈基因测序领域的创新与定位》

DNA作为遗传信息是唯一且可靠的,已经被用于亲子鉴定和犯罪分子鉴定。对于打拐来说,同样可以用来作为遗失儿童的父母与流浪儿童的信息对接。但是目前指望国家出钱来建立DNA打拐数据库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变成一个可持续运作的商业模式。市场上除了遗失儿童的家庭有需求之外,没有遗失儿童的家庭,也有预防风险的需求。因此在商业模式中,可以考虑在一些主要城市由担心儿童遗失的家庭付费建立商业性质的儿童DNA数据库(丢失时可免费使用),全国一年1700万新生儿,假设有10万参与数据库,每个家庭收费2000,则一年收入就有2亿。去掉仪器、试剂和人员成本,剩下的利润足够用于免费检测街头流浪儿。只要建库人份数大于疑似遗失儿童检测份数,就可以保证持续盈利。

这个商业模式的好处是:1. 在资金流上进行创新。解决在处理打拐案件过程中的支出费用来源问题,同时使弱势家庭的支出可以从富裕家庭得到弥补;2. 在信息流上进行创新。将犯罪分子的目标人群、被犯罪分子拐卖以获利的疑似遗失儿童的DNA信息共同整合;3. 由于社会公德性极强,因此在处理业务的各个方面时容易得到社会谅解和支持;4.未来业务可以进一步扩大至老年痴呆者走失及遗传病等市场。

该项目远景可期,然而近期还得考虑如何先落地:1. 首先得有家庭愿意付费参与,需要考虑突破信用瓶颈。为此可考虑采用众筹模式,去除对检测可靠性和隐私安全的顾虑。另外,利差成为目前保险的主要盈利手段,保险正趋向于成为吸纳资金运作的营销方式。因此也可以考虑与保险结合。2.从街头疑似走失儿童身上取到DNA并不困难,但要有人力去做。为此应该请民间志愿者组织(大约有50多个)参与,并与当地公安机关配合以减少破案难度。只要这种模式成功帮助一两个家庭找到失踪儿童后进行市场宣传,后续来源基本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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