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一个案件。
两个被告来了非常嚣张。
明明是自己不给人家工钱,但是还理直气壮的,结果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的嚣张气焰,把书记员弄急啦,书记员又把法官叫了过来。
不知道案件能不能调解成功。
但是我都觉得在生活中遇到这样一些脾气暴躁的人,充满戾气的人,是没有办法好好沟通的。无论你怎样说,他都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在等着你,他都能找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一个自己认为能成立的一个观点。
我记得在学习论语的时候,提到过一个词三季人。也就是说,夏虫不能语冰这个词。
最开始学习的时候不能正确理解,后来才知道,有一些人眼里,他根本就没有四季,他没有过过冬天,所以说无论你怎样说,他是不可能接受你观点的,也就是说和这些不能取得一样见识水平的人沟通的话,是会很费劲的。
佩服法官的一些定力和耐心做调解工作的方法。因为他们遇到了很多的让人无语的,没有办法沟通的人,天天的,就在这种环境中工作。
民事案件一般都进行调解工作,调解才能案结事了。
但是有很多事情,明明一方根本就不讲理,或者说他就是耍无赖,因此一些案件是没有办法通过调解。
法院依法判决以后,这些人会通过无理上访,闹访等等其他行为来进行所谓的申冤。
就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导致社会上一些不稳定因素。这些情况很难说这是谁不负责任的问题,根本就是一些不讲理的人闹出来的。
有时候有人闹,反而成了有理了。为了安抚他们,做出一些所谓的妥协和让步,便出现了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社会丑恶现象。
和谐社会建设任重道远,法治社会很难建设,需要我们每个人对法律有个基本的敬畏。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如果我们都能在生活中按照正常的道德规范来要求自己,那么社会会和谐很多,案件也会减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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