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在世间,痛苦和烦恼就像孪生兄弟,伴随在你左右。
谁也不知,谁什么时候会走狗屎运,或什么时候和倒霉碰头。
今天,听到两件事情,一个是投诉事件,一个是同事遇到的倒霉事。
这两件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双方在特定的环境下,有了交集,而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件事是这样的,5月1日的晚上,我们这里有名的芦花鸡炒鸡店,接待了一桌生日宴。
六个人,来到饭店,提着在外面买的生日蛋糕,点了饭店的特色菜,他们喝的酣畅淋漓,吃的开心快乐。
谁知,吃完饭,第二天,其中一名男子,在下午1点,出现呼吸困难,忽然休克。家人打了急救电话,直接住进重症监护室。
万幸的是,该男子经过抢救治疗,一个星期出院。今天看到那名男子,三十多岁,很年轻,看他的状态,应该没有大碍。
他们断定这是食物中毒,是五一那天在饭店吃完后,造成的结果。
出院后,他们找饭店负责人协商,希望饭店给予赔偿。但饭店负责人拒绝,不承认是饭菜的问题。
于是,那名男子,一个投诉电话,把饭店投诉了。
如果是饭店的饭菜引起的食物中毒,可想而知,这会给饭店带来多大的负面影响。
饭店的理由是,他们所有的饭菜都是一锅多盘,另外餐桌的食客都安然无恙,包括他们餐桌的其他食客都没有食物中毒症状,为什么单单他这样。
再者,五一晚上吃完饭,5月2日下午1点发生的休克,呼吸衰竭,这中间怎么证明他没有吃过其他食物,或自己的身体问题。
于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谁都不承认是自己的问题。
总之,双方都站在自己的立场,把对方的理由给否了,现在还在胶着。
这样的投诉,本身就不好取证。 大多时候,只凭当事人自己口述,而没有足够的事实证明。
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说法,不让步,最后,只能走司法程序,去讨回属于自己的名誉或损失。
另一件事,是同事的儿子,五一假期,从济南回来,开车去超市。在停车的位置,让正在施工的一家装修公司,不小心,把车给喷上油漆。
这可是一辆新电车,价格不菲。上个月,同事和他的儿子专门去上海买的,直接开回来。算来,才刚一个月。
看到崭新的爱车,变成眼前凌乱的样子,同事的儿媳心疼的直哭。说着,怎么办?怎么办?
去洗车店清洗,车身还是落下一些斑点,并且有的地方还变了颜色,非常难看。
当时和装修公司理论,装修公司声称最高只赔2000元,还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同事儿子无奈之下,返回济南,去了4s店,4s店工作人员说,要想恢复原样,需要几万块钱。
这不,同事就开始去装修公司,找负责人要说法。
但因为装修公司是县里城发集团外包的一家公司,这就造成了这场纠纷是个人对单位的事情。
于是,同事这几天,不断去和城发交涉,也遭到了城发的拒绝。
同事生气的说,最后实在协商不成,也只好起诉,走司法程序。
这两件事,怎么说呢?都是谁也不想发生,可恰巧都发生了。
一个是生面临危险。 还好,有惊无险,人已经恢复正常,捡回一条命。
另一个是财务损失,也还好,只是车体被漆给弄花,没有大的损伤。
既然发生,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身体受到伤害,当事人的心里,都是最郁闷的。
他们不仅要的是经济上的补偿,更希望能够得到对方一个正确的态度,而不是推卸责任。
而另一方,恰恰理直气壮,有足够的理由,来把对方的理由推翻,论证自己有理。
那么,到底谁有理?理又如何去说?
想想,许多时候,有些事,真的是有理也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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