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光着脚,自由自在的走过家里的每一块米白色的地板。我有许多纯白色的上衣,也有几件灰色的,它们挂在衣橱里就像是贴了层纯色的壁纸。我也不晓得为什么独独喜爱白、灰色的衣服,但是看见它们那一刻,我就觉得眼睛发困起来。一种舒服的困意。或许这也使我喜欢穿它们疯闹的缘由——那是一种朦胧一般,梦境的感觉。
现在是下午三点。脑袋比眼睛还先发困,不过这没关系,因为我穿着白色的上衣。马上就要开学了,开学就会有证券考试。一想到这个,我就纠结起来。
不,我才不要看那枯燥的证券书。
不?你这次过不了,下次又要花些冤枉钱跑去南京考。
累不累啊你。
确实挺累的。可你无论让我选择哪个,都累啊。只不过是忙完一个,忙下一个。客观的来讲,我算是别人口中的学霸。但难道就要因为这个头衔,我就去看那不能再乏味的书么?或许很久之前,即便我不想承认,我可能已经按照别人的想法,别人的建议开始生活了。我经常和别人分享我的生活:今天又看了哪本不错的书、明天准备做些什么。我在这些动态发布伊始,完全没察觉出什么不对劲的。别人会觉得无聊也好,有趣也罢,至少不会对我造成伤害。然而,没等我发布多久,一个个“大佬”、“学霸”的帽子扣了下来。
我可不想戴。
我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却要被别人说的神乎其神。或许、甚至在某些人的眼里我不过是一个喜欢“晒”生活的小丑,一个某些学渣鄙夷的“学霸”,我知道没几个人真正能感受到,每一条动态里我急于分享的喜悦之情。如果说每个人的生活里,圈子里,必须出现几个人来承担“榜样”的角色的话,那么我真心希望不要是我。就算是我,也不要把我标榜的太高了。高处不胜寒,种种“头衔”只会把我从命悬一线的窗边推下。你们一定没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或者觉得这一切都是一种玩笑。我有时也在质问自己——他们只是开玩笑而已,又没真的做错什么。
这倒是真的。
我发现,人们有一种低到尘埃里的本能。他们习惯过分的夸奖别人,喜欢从众。我何尝不是如此,但凡看见某个优秀的人,我都要用尽毕生所学的,最美妙的词语好好的给他夸上一夸,以表我对他的重视与崇仰。好吧,我是故意这么说的,事实上我并不会赞美的如此夸张。但无可否认,这件事是客观存在的。难道这真是人类的本能?如果说,人类的本能都是进化而来,沙里淘金般好的存在。那为什么我会如此痛苦?
或许我扯远了。
我不过是穿着那件白色的上衣,光着脚,躺在沙发上。我不过是不再想看那该死的证券了,至于把厌学的锅推给别人?呵呵,你可真行。
我可真行。
爸爸不常回家,但一回家,绝对会提到两个东西:钱和学习。
“这世间,有了钱就等于有了一切。”
我真的懒得辩驳了,我提起筷子,夹着前面盘子里的肌肉。内心自有答案。
“你知道么,这次我去装修的这家,光地板一平米都一千多块,整个别墅六百多平米那是真有钱!唉,有钱人就是任性啊。”
我已经对这些话免疫了,因为从小就听。不过爸爸高谈阔论的模样,好像他不是在给别家装修,而是给自家装修一样。
“所以啊,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和了和稀饭,答了声,“嗯。”
不免想起五六年前的那个夜晚。爸爸说雷锋叔叔是个傻子,活着的时候好事做尽,死了的时候才有人悼颂。那天晚饭,我和爸爸对峙起来,我是个聪明人,没触及我容错底线的问题我都不会反驳,但爸爸诋毁雷锋叔叔我就真的忍不了了。我拼命向他证明,雷锋叔叔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而爸爸也死死坚持自己的那套说法。那一晚,我钻在被窝的某个角落痛哭起来。声音喑哑,低微的快听不见了。我仿佛承载着整个世界的悲恸,怨着自己,怨着世界。
小的时候爸爸不是这样的。他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会让座。小小的我站在大大的爸爸身边,感觉无比自豪。我甚至在心底呐喊:我爸爸真了不起!我爸爸最先让座!爸爸看见流浪的人们,乞讨的人们,都会十分关切的找到身上的票子。五块、十块的,郑重地扔进破碗里。我感觉爸爸弯腰的那一刻帅呆了,尽管头上的白发又多了几根,但却每增加苍老,反而是成熟稳重的帅气。对,小时候,爸爸是这样的。
可又是为什么?
为什么等我长大了,爸爸却变了?每天除了钱就是钱,没有比赚钱更让他开心的事了。他脸上的皱纹多了许多呀,脸色也暗黄了很多。那是他每天抽很多烟的缘故,我以前总拦着他不让他抽,甚至没收他的“中南海”“黄山”。他总是狡辩着:“毛主席也抽烟不也活得挺久,有些人不抽烟反而死的早!”
我握着没收来的烟,眼角有些湿红。“爸爸,我爱你呀,我们担心你呀。”
我知道我自己就快哭了。但又忍住了,爸爸站在惯常抽烟的角落,愣了好久,终于憋出一句,“知道了,以后少抽。”
我微微一笑,但也知道他不会改的。
这个社会在悄然发生着改变,他急躁起来,功利起来,虚伪起来,但又充满无奈。无论是我的上一辈,还是我这一辈,都经历着社会巨大的变化。人与物质的关系是无尽的,因为人是贪婪的;人与人的关系是疏离的,因为人是害怕和功利的。其实你会发现,物质应该是这三者之内最该开心的,因为他接受的是最真实的情感,人类没必要隐藏的贪婪。而人与人呢,他们害怕,害怕出现一个人了解自己,掌握自己。这种人会像大树的根一样扎入你的生活。拥有朋友的日子是快乐的,但一个真心朋友得来不易,平常的高速生活已经让我们身心俱疲,谁再去敞开心扉,耗费时间的了解一个人呢。就算有,初衷也是功利罢了。
我并非讨厌这个社会。因为这个社会还在成长,它就像一个孩子,而我们就是这个孩子身上的细胞,老细胞坏死,新细胞更替,昨天白细胞作恶,明天干细胞癌变。我们这些细胞各司其职,只为这个孩子能茁壮成长。谁也不知道这个孩子长大好不好看,这个社会最终是什么样子。
我可能有点理解,为什么我喜欢白色和灰色了。我向往白色,那是一丝不苟的纯洁,就像北方下雪的冬天。灰色是一种近乎中庸的态度,而我也在默默接受这个世界。我想做我喜欢的事,宅在家里,穿着雪白的上衣蹦蹦跳跳,我光着的脚会把厨房的灰尘带到我的卧室,也会把卧室的物件带到客厅。倒上一杯白开水,放在透明的茶几上,静静的看它升起纯白的雾气。我把自己的脸埋进白色的袖子里,哈哈的笑。出门了我会踏在每一寸温热的阳光上,带着它们一起闪光。我会坐在我最常去的店,点上一杯菠萝加饼干碎的炒酸奶,然后坐上一会儿,等着书面上的黑白分界线溜走。
我不愿自己癌变,也不愿被癌变。我只希望我可以是我,像洪水中的大树,不被社会中的污泥裹挟。
我愿独守寒冬,得一个完整的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