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做梦也没有想过,毕业4年之后,还能遇到文博,并与他之间,发生一段她从不敢企盼的故事。
1
那天,朱晓为了推广自己公司的产品,被迫群发了一则广告。当然也覆盖到了一直默默存在微信通讯里的文博。
“是你么,朱晓?”文博几乎是在朱晓发出信息后的第一时间,问了这句话,简单的几个字的背后,猜测不出任何心情。
多么熟悉的头像,这个她曾日夜都盼着出现在对话列表里的名字,竟在这样一个猝不及防的时刻出现了。那段不知道是该被称呼为“热血青春”还是“柔情岁月”的日子,已经过去四年,可当他再次出现,她在时间里日渐平静下来的心,突然又泛起了涟漪。
“我是。”朱晓拿着手机,几番酝酿后,回给他:“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公司的业务要求,群发的,请见谅。”
朱晓有点恍惚,四年过去了,四年音讯全无,这一刻竟然还是慌乱得不知要如何称呼他。
“感谢这条广告,朱晓。你什么时候回深南的?”文博似乎显得有些急迫。
“毕业之后,从未离开过哩!”
“我两年前联系过你一次,问你在哪里,你说你在上海。什么时候回来的?”
朱晓不记得两年前,他有主动问起过自己的行踪。但算算日子,那时正在上海旅行。有些事情回过头去,在时间的无涯里,岁月的无痕中,不一定还能找到合乎情理的解释。
然而,一切似乎又得到了最好的答案,在朱晓的心里。
“你也在深南?”这次轮到朱晓问。
“我一直都在。”文博几乎总是能在一秒钟之内回复她的消息。
记忆中的那个他,浑身沐浴着阳光、充满活力、总是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在人群当中熠熠生辉。曾经的遥不可及,在这一刻,竟让她有些近在咫尺的错觉。
仿佛这些年来,在情感上的沉寂、干涸,就为了文博这一刻的出现。似乎只要他轻轻动一下手指,划一根小小的火柴,就能把她的世界,彻底点亮。
一整天,朱晓无心工作,通过急促而密切的信息往来,他们似乎都隐隐感知到,上帝蓄谋要把曾经错失的缘分,在这次的重逢里,谱写得更加源远流长和动人心魄。
文博,你曾经少我的,我再没有在其他人身上找到。
而,从今往后,我朱晓的天地,日月,星辰,你可愿意参与?
2
然而,四年的时间,足以彻底改变一个人,他还是他么?
更何况,四年前,她对那个耀眼夺目的男生,除了默默的关注和遥遥的企望,又还有什么更深的了解呢?
朱晓除了日日能在体育馆里,瞟见在田径场奔驰的他,他休息的时候,偶尔会与她有一个眼神的交汇,除了这没有色彩的、无言的、默剧一般的青春岁月,她又还有什么是拿得出的,对他的纪念呢?
对了,还有的。
还有她最好的朋友,琴儿,对他的无限深情。
大二的那个暑假结束,琴儿从安徽写生回来,给朱晓带回来一对长长的复古的耳环,那对耳环,至今还收藏在朱晓的首饰盒里。
琴儿是走路生风的女子,有着古典的美,因为学美术的原因,浑身笼罩着淡淡的艺术气息,她不经常说话,偶尔抽烟,出入只有男生涌动的台球室,这样的女生,在那时的朱晓看来,孤独而特别。
那天晚上,琴儿与耳环一起带给朱晓的,还有一则甜蜜而惆怅的心事——琴儿勇敢地承认她对一个男生的爱慕,同时也忍不住地苦恼,为了不解那个男生的心。
[if !supportLists]第二天,[endif]琴儿带着朱晓,去了台球室,见到了那个让琴儿惆怅到落泪的男生。那是朱晓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接近文博。
他的眉宇之间有着一股不同凡响的英气,他的鼻梁高高地卧在深邃的眼眸之间,衬托着一张无可挑剔的脸孔。
他有多高呢?朱晓想,如果自己那时可以无限靠近他的话,耳朵刚好可以贴近他的胸膛,听见他心脏跳动的声音。
体育健儿身上散发出来的,那淡淡的汗水的味道和他那鼓鼓的、随时都可以跳舞的肌肉,竟是这么迷人的。
田径、标枪、台球、篮球,所有体育项目上,他出类拔萃的表现,都完美地解释了这个少年,当时在校园的备受瞩目。
也就是那一天,在琴儿的介绍下,他们相互添加了微信。
但朱晓却无比清楚自己的位置,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琴儿的心里人。
那时光彩夺目的他,之于默默无言的她,就好比是天上的星,之于地下的泥,中间隔着看也看不见、穿也穿不透的浩瀚无垠的黑暗。
在多少个不会有流星、也没有光亮的夜晚,朱晓唯一能做的事,就是捧着手机,默默注视着那个永远不会和自己对话的头像。
朱晓一遍又一遍,在日记本上写下的心情,便是:“我不会前进,也不会后退。我会一直站在,你一回头就能看到的位置,像一棵月桂树一样地,坚定不移。”
这段文字,没有称呼,不敢发声,仿佛一旦写出他的名字,就会背叛琴儿一样,仿佛这个名字一旦被书写,自己的秘密就会被公诸于众一样。
那简简单单的一行字,是一个20岁的少女,所能写给爱情的、最忧伤的牧歌,那样的克制、苍白、隐忍、毫无出路,甚至让人心疼。
那一年他们大二,不屈不挠的爱情都相继发生了。
琴儿的,当然,也包括她的。
其后的两年之中,朱晓退出了球队,不再天天临近他的训练场,她每天参加各种赛事和活动,一时在学校也是风生水起,她用无尽的忙碌来充实自己的生活,更像是逼迫自己遗忘什么。
她偶尔也会去台球室,偶尔也会见到他,两人却都止于友好地、羞赧地会心微笑。
即便在朱晓心里,早已经翻江倒海,忘乎所以。
原以为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然而大四那一年,朱晓恋爱了!
她曾经在日记本上写下的,那些信誓旦旦的话,像是被校园中持续吹了两年的风,给无声吹落了。
文博,这样美好而遥远的男生的名字,原本就只适合藏在心里。
朱晓决定和柯在一起,仅仅只是因为,在那个大雨倾盆的深秋,他冲进雨幕,花光所有的生活费,只为了去买一支她刚刚摔坏的派克钢笔。结果之后的一个星期,柯都躺在了学校的医务室。
附带着钢笔一起送到朱晓手里的,还有一张让朱晓动容的纸条:“晓晓,在我眼里,你是这么的特别,愿你以梦为马。我爱你这回事,我是求仁得仁。”
没有多言,没有对付出的计算,这样的无所求,与自己何其相似。
朱晓对柯,那个山一样沉稳的男孩子,没有怦然心动的感觉,没有“舍你其谁”的特别感。仿佛“恋爱”这回事,是大学必修的一场双人课,所有人,都要在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人,发生一些有模有样的事情,才能修满学分顺利毕业一样。
毕业的时节到了,这样的恋人,也就自然分道扬镳了!
即便,在柯看来,朱晓曾是他生命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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