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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生而为女》(54)

【自传】《生而为女》(54)

作者: 深圳欣欣祥 | 来源:发表于2018-05-13 16:24 被阅读15次

    身边的女子 第八节 杨莉莉:难产而死

    杨莉莉,我的初中同学,确切地说,初一时我们是同班同学。她念完初一,就没有继续上学了,外出打工了。

    我跟她,高考前联系比较少,高考后才联系多了起来。

    在2011年4月4日,她在政益县人民医院的住院部,断了气。

    她比我小,1991年出生,2009年,已经有很多人提醒她:“赶紧找人嫁了!年纪大了就没人要了!就生不出孩子了!”

    2010年2月,她经人介绍,第一次跟她的老公赖诚真见面,同年6月结婚,给了女方家三万聘礼。在农村,结婚不过就是摆个酒而已。

    7月份怀孕后,婆家人都忙前忙后,做各种大补汤,一天让她吃6顿。

    她妊娠反应严重,吃不下去,反胃,吃下去就吐。

    婆家人就逼她:“你不吃孩子要吃啊!你不能太自私了只顾自己,不顾孩子!”

    是的,母亲这个称谓是无比神圣无比伟大的。母亲当然不能自私!

    婆家人非得看着她把食物吃完,才罢休。

    关于吃完后,她如何难受,他们才不管呢!

    每天6餐,顿顿如此!直到生孩子住院的那一天!

    那一天,她已经有148斤。而孕前,她只有95斤。

    但在2011年4月4日,她在产床上驾鹤西去了。

    人世间的种种痛苦,她终于可以不用再承受了!

    我沉痛的心情,如同鲁迅在写《纪念刘和珍君》。

    4月3日早上,见红后她被送到了人民医院。

    胎儿过大,医生预计有10斤,建议剖腹产。

    家属不同意,坚持顺产:别人都能顺,为何独独你不能?连个孩子都生不出来,要你何用?

    产妇只好跟医生说:“先试着顺产吧!到时如果实在不行,再剖腹吧!”

    丈夫在产房陪产,妻子因为疼痛剧烈,躺在床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

    他正在用手机玩游戏,连续输了几局,心情不好。妻子的哭喊生更让他心烦意乱。

    丈夫渐渐不耐烦,情绪冲动之下竟然动手打起了妻子,一边扇耳光还一边责骂:“谁生孩子不疼啊?你怎么就那么矫情,就不能忍耐克制一下!这里不好玩,老子不陪产了!”

    说完,就出去了。

    我在想,此时此刻的她,心中是否涌起“等我卸完这货,咱们离婚去!没有你,我一样能带好孩子!没有你,我一样可以过得很好!”的念头来。

    下午5点,宫口全开。

    晚上8点,孩子还没有生出来。

    医生去检查后回来说孩子突然胎位不正了,建议剖腹产。

    丈夫拒绝在剖腹产手术上签字,理由是没钱。

    医生急了:“快签字啊!再这样拖下去,大人小孩都会有生命危险!”

    “不就是生个孩子吗?不是跟母鸡下蛋一个样吗?有那么严重吗?你不过是想吓唬我们,想多赚点钱而已!”婆婆一脸不屑。

    家属不签字,医生不敢动手术。

    就这样拖着……

    晚上10:30,小护士急急地跑出来,大喊:“产妇大出血!保大还是保小?”

    “你们医生不是救死扶伤的吗?如果只能二选一,我们干嘛来医院?你们医院是干什么吃的?一个都不能少!听见没?”婆婆大叫起来。

    丈夫继续低头打游戏,沉默着。

    医生没有办法,只能全力抢救,剩下的,听天由命了。

    万幸的是,23:55,一个健康的女婴出生了。

    母女平安!

    4月4日00:21分,产妇出现呕吐呛咳,院方立即联合多科室抢救,但产妇因羊水栓塞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抢救无效于4月4日7:04分死亡。

    于是,一系列你可以脑补得到的医闹事件……

    最后,双方同意以88万了清此事。

    拿到赔偿金后,女方的父母要求分割一部分。

    “你的女儿,已经嫁给我们家了!此生,生是我们家的人,死是我们家的鬼!她已经嫁给我了,就跟你们没有关系了!”男方父母振振有词。

    女方的父母去咨询过律师。律师表示:法律上,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且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就算去起诉,你们也分割不到多少。

    况且,在中国,人们都说走法律程序的人,都是无情无义的人,都是刁钻的人,都是妖魔鬼怪,都是异类。

    我就奇了怪了:作为弱势群体,我的权益被侵犯,我跟人协商人家也还是不考虑我的诉求,我搬出法律依据,这倒成了我的错了?那法律是用来干嘛的?法律的尊严又何在?还有其他办法可以维护我的权益吗?我不拿起法律武器,难道要一直任你欺凌下去?

    小时候,背得滚瓜烂熟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时时刻刻在耳畔响起。

    在中国,走上诉讼这一步通常都已经是被逼上梁山的人才会做的事。女方的父母还没有穷途末路到绝路,自然不会去告女婿--因为他们也丢不起这个脸啊!

    杨莉莉曾经跟我说过:在结婚后的第五天,赖诚真非常好心的给她买了一份人寿保险。杨莉莉当时要求保险受益人默认为法定,但是赖诚真非常不满地说:“你已经嫁到我们赖家了,就是我们赖家的人了!你写法定,你到底还想不想做我们赖家的人?”

    最终,杨莉莉的保险受益人是“配偶”。

    所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他又获得了59万的死亡赔偿金。

    2011年5月6日,他在县城里最豪华的酒店,摆了199桌,风风光光地迎娶了当年曾经疑似因为他穷而跟他分手的女子——徐梅梅。

    他拿到147万赔偿金后,就不管女儿了。当年的女婴叫赖杨梅,一直跟外公外婆生活,如今,已经6岁了。

    很多人都说:在中国,作为女人,你不生个孩子,你都不知道你嫁的到底是人是鬼!

    原来,我的死,可以让你过得更好!

    那就死吧!

    生而为女,我很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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