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事1:打工夜总会,霓虹灯下体悟冷漠的人性
刀哥,是专科大一舍友给起的昵称。刀哥性格上并不豁达,喜举杠铃,打篮球(投球准,但不会带球)好读书,但多半是读死书,不能活学活用。
2003年并不像现在,手机这么普遍,那会有个和弦手机就相当牛叉了。所以那时的大学生活是枯燥乏味的,除非谈个女朋友,不然就是泡在篮球场上,尽情的挥霍青春。
大二上学期开始,刀哥经常去图书馆借书,多半是口才,演讲,企业管理方面的书籍,刀哥都视为珍宝,但能完全读完的甚少。昏昏噩噩的大三毕业后,刀哥又考上了本科,大三下学期,刀哥没回老家,而是继续留在了那个城市。用刀哥的话说,要找份工作,挣下半年的生活费。
与刀哥一起留下的还有舍友仁军,晓丹。这两个人雄心壮志的跟着刀哥四处找工作,说想见见世面。
他们去了济南植物园一家夜总会,刀哥想法很简单,想见见世面,夜总会一些轶事仅仅是耳闻,年轻人总想找刺激,管吃,一月开个千把块钱就行。那时刀哥生活费一月才400元。
那天是中午,白天夜总会不营业,里面关着灯,空气中到处弥漫着醒臊混合着啤酒的味道,三人进去两眼抹黑,半天才适应过来,接待他们的是值班的保安部长,一脸蛮肉,身型巨大,用小说的话说就是一个魁梧大汉,说话嗡声嗡气的,让人生畏。
吸收前几次不要临时工的经验后,刀哥壮胆带头编瞎话,说干长期的,问要不要人。那汉子上下打量着三个人说:“看你们的身型也挺壮实,留下来跟着我干内保吧”。“内保是干什么的?”刀哥一脸懵逼的问。“呃,就是打手,护场子的,平时就在包厢里吃喝玩,有找事的,就围上去架架势。”汉子脸上裂着嘴一笑,不屑的解释到。
三人毕竟是实习的学生,小说中的打手就站在眼前,自己要当打手,不禁头皮发麻。三人合计了一下,现在说谎留下,将来要是不干了,工资要不出来,再挨顿揍给扔出去,犯不着吧。于是说了实话,汉子一听干不长,大手一挥“滚蛋”。刀哥三人忙不迭的逃离了乌烟瘴气的地方。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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