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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谷与五体经络的关系

溪谷与五体经络的关系

作者: 付春磊 | 来源:发表于2020-02-14 06:22 被阅读0次

          古今医籍对“溪谷”的实质并未提出明确的界定,使得这样一个重要的概念一直没有上升到一个理论高度。我们根据《内经》原文和各家注解,从以下3个方面认识“溪谷”与五体经络的关系。

    1.肉之会

        《说文解字》言“溪”为“山渎无所通者”,“谷”为“泉出通川为谷”,意为山间的小河沟,“溪”与“谷”有大小之分。

        《素问·气穴》曰:“肉之大会为谷,肉之小会为溪,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

          肉分是指肌肉间界限,肌肉的纹理和皮内近骨之肉与骨相分者。如肱股间肌肉界限叫“大分”,肌肉之间的纹理叫“小分”。可以这样认为,肌肉的分界线,即筋膜为谷,肌肉的肌束和肌纤维之间为溪。

    2.溪谷属骨

        《素问·陰陽应象大论》曰:“溪谷属骨,皆有所起。”王冰曰:“属骨者,骨之连属也。”骨之连属即是观代解剖学所指的骨膜、肌腱、韧带范畴。

        《说文解字》云:“筋者,肉之力也。”诸筋者,皆属于节,筋气之坚结者,皆络于骨节之间。故《类经·二十六卷》张介宾注曰:“溪谷者,筋骨肢节之会。”

          由此观之,“溪谷”是指关节与筋肉交会之处,相当于现代解剖学的肌腱、骨膜、腱膜、筋膜,多指韧带和肌肉起止点。

    3.经络之会

        《素问·五脏生成篇》曰:“人有大谷十二分,小谿三百五十四名,少十二俞,此皆卫气所留止,邪气之所客也,针石缘而去之。”王冰曰:“大经所会,谓之大谷。十二分者,谓十二经脉之部分。小络所会,谓之小溪。” 

            在形态上《灵枢·经脉》云:“经脉十二者,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而分肉之间,即溪谷之会。张志聪认为:“肉分之间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说明“溪谷”有指经络之意,肉分之间,溪谷之会,溪谷交会之处即是穴位。

        《儒门事亲》则直接认为:“溪谷者,骨空也”,故“溪谷”有指经络穴位之意;“溪谷”在功能上以行荣卫,以会大气。因经络足气血运行的通道,这两者也是相通的。

                              文字摘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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