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家附近有一家中型超市,因为门面到期全场清货,所有商品都有折扣,周末没事,也去逛了逛,想着反正一些家居用品,都需要更新,能囤就囤点,迟早用的上,带着这种心情,果然,一下下就装满两购物车。周末加上打折,超市的人就像腊月里赶集一样,满满当当,好不容易挤到收银台,又是排了好久好久的队,到跟前后买单倒是快,飕飕飕刷完,好多钱钱就没了。
没了就没了吧,先让我出去,好多人,出去都有点不太容易。终于,拎着乱糟糟胡乱塞的袋子,挤到稍微空旷的地方,想着重新整理你打包一下。然后,门口传来阵阵吵吵嚷嚷,听了一会,大概明白了,貌似是有人趁着人多,玩起了顺手牵羊的游戏。
远远瞧去,被抓那个人大腹便便,应该不是拆迁户就是包工头的感觉,听超市工作人员的意思是,这个顺手塞了几管牙膏在厚厚的棉衣里。
然后就是很严厉的惩罚,当场罚款2000元,然后看那人脸憋的如同猪肝,却一脸理亏的样子,终于明白什么叫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的真实情境了。
超市工作人员边厉言处理,边列举近两天的恶性案例,什么顺了电热毯的罚了5000元,顺了沐浴露的罚了3000元......,仿佛就是一场即兴的舞台剧,如同正义的革命者,愤怒控诉地主黄世仁一般的义愤填膺。
整理完东西,我们就撤了,也不知道2000块钱的罚款是真的还是吓唬吓唬。但话说回来,无论如何,浑水摸鱼还是挺令人觉得没有立场的。再说,看起来也算中年人士,如果正常的人生轨迹中,应该也是有妻有子;大腹便便,生活也不至于过于穷困潦倒;却要为区区几管牙膏,忍受众人之下的严苛责难,真的是颜面无存,得不偿失。
···贰···
这突然让我想起十多年前,我还在老家县城读书的时候发生的事情。有一次,我去超市买笔,刚进超市,就在超市门口碰上一个女工作人员狂扇一个七岁左右小男孩。然后看到小男孩手里拿着一个没有盖子的护肤霜,低着头,眼泪簌簌的掉个不停;然后有个小女孩,大约十三四岁,边哭边说,别罚了,我们买了还不行吗?
服务员一脸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斜着脸,撇着嘴说,不行,就要罚款200,不行就把你们家大人叫来,不然就送派出所。
两个小孩子吓得缩在一起不停的哭,旁边挤满了看热闹的人。我只觉得那小女孩和小男孩好可怜,但又一想,却也觉得他们偷东西真理亏。看那已经扔掉外盒包装,掀掉了盖子的护肤品,估计他们拿之前应该还是有过商量的,是不是以为条码在盒子和盖子上,想着扔掉那两样,然后由男孩子混出去就万事大吉了?可是当时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要偷护肤品,小孩子不是应该拿文具盒吗?
后面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处理了,但估计经过这么一次深刻的教训,他们以后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就算心里有想占便宜的想法,但绝对会被社会的惩罚规定所震慑,其实想想也是好事,至少以后他们犯更多更大错误的机会会减少很多很多。
不过,关于小男孩脸上被扇那些耳光,两个小小孩子承受那些恐吓,应该也会成为他们一生的阴影,这犯错的代价,让人充满寒意。
···叁···
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次“偷”事件,也是印象深刻。
很小的时候,估计5-6岁左右,有一年夏天,爸妈不在家,邻居家一位比我大几岁的女孩子叫我出去一起玩。我们在园子的土坡上挖野蒜吃,说实话,野蒜的味道一点也不好吃,但不知道小时候为什么那么喜欢挖。
挖了好一会儿,那一块地方被我们挖了个遍,但我们还没有挖够。然后那女孩子说,她知道哪里有很茂盛的野蒜,带我去,于是,我就跟着她走。我们爬了好几层田垄,后来我实在爬不动了,就说没力气了不去了,她跟我讲,再上一台就到了;果然,再爬了一层后,看到在一块小小的新开辟的地里,有个高高的土堆。她说,你看,就这里,这里有好多野蒜。我一看,真的,长的又高又茂,她说,你敢去吗?我说敢!然后就跟着她跑过去。
跑到跟前,我实在爬不动了,就跪在土堆旁看着她使劲儿往土堆上爬,她爬上去滑下来,爬上去滑下来,但每次滑下来都抓着一把野蒜,我捡起她拔下来的野蒜,紧紧攥在手里。
她上上下下爬了几次后,突然往回跑,边跑边喊,快点走,鬼来了。吓得我哇哇大哭,边哭边跑,边跑边摔。往上爬的时候是沿着田埂走的,往回跑的时候都慌不择路直接从一层层的田垄上滚下来,直到滚回自己家的园子,才止住哭。
到了自己家园子后,她给我讲,刚才那个地方是坟地,里面有鬼。我又吓得止不住的哭起来,园子里也不敢待,扔掉野蒜,赶紧跑回家。爸妈他们还没来,我坐在凳子上不停的哭,然后突然看到手上有好多野蒜叶子染的绿色,就赶紧哭着洗,放了很多香皂,还是洗不干净,吓得我越来越相信是鬼来了。
一直哭一直哭,哭着手都麻了(也可能是由于我一直把手压在枕头下有关)。后来爸妈终于来了,看到我一副惨不忍睹的样子,着急的不行,我怕爸爸打我,不敢说,但忍不住又不停的大哭。最后,实在忍不住了,告诉爸妈,我们挖了人家坟上的野蒜,鬼把我的手染绿了。
爸爸在问清楚地方之后,笑哈哈地讲,那里不是坟地,那是人家新开的荒地,里面的是粪堆,专门沃粪的地方,然后还说,手上的绿色也没事,过几天就自动好了;但爸爸还是严肃的警告我:除野生的,其他任何别人家的东西,如果人家没同意,都不能去拿,不然就是偷,人家发现,会打断腿的。
这是家长第一次和我说“偷”的概念,在我心里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过了几天,手上绿色洗掉了,后来,那块地里也种上了庄稼。虽然是一场虚惊,但后来,我再也不敢去别人家地里摘东西了,也算是:吃一堑长一智了。
···肆···
小小孩子的“偷”我们能够理解为:不懂事,无人做过正确引导。但作为成年人来讲,尤其是现在的人的生活水平,和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就算最普通的家庭,如果不是有很大的意外或变故的话,很少存在不不能为区区几块钱或几十块钱买单的情况。
但虽然理论上来说,人们确实已经有了为基本生活买单的能力,却仍旧有不想为其正常买单的意识,尤其在公共资源面前。
就像地铁站每半小时就平均有30多人逃票的事实,逃票的人有成年人,有小孩,还有成年人带着小孩一起逃票。
或许,有人真的是赶时间,真的是偶尔一次有苦衷,但看监控视频中,大多数轻松、散漫、略带恶作剧,甚至习以为常表情的人,就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其实,我相信一个貌似神秘的理论:就像能量守恒一样,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机会和好运都是基本均等的,如果你在某一个方面获得了好处,相应的,必然会在其他地方有所损失。就像做慈善的人付出了金钱,获得了自己内心的圆满和安宁;做抢劫犯的人获得了珠宝,却付出了长期被囚禁自由的代价一样。
当一个人在日常的生活中,貌似占了很多小便宜之后,却必然的失去很多其他的好运和机会。所以,如果有机会,最好守住自己最重要的东西,不必为了那些些镜花水月的琐碎,葬了自己一身最为珍贵的东西。
要知道,偷了以后啊,人的气场和正能量,好运和气节,可就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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