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遍的传播利用方式。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复制是使作品能够广泛传播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因而作者著作权集中体现在行使复制权上。
复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之复制,包括对著作加以若干改变,即不是再制与原著作之形态完全相同之物,仅其旨趣具有同一性,如将草图、图样做成美术品与建筑物,音乐著作之录音。
狭义之复制:指以印刷、照相、复写、影印、录音、录像或其他行为做成与原作品同一形态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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