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苏州园林,最常见的是各式各样的盆景;盆景做为观赏性内容,既可以室内陈设,也可以用于室外填补空缺。
爱花之人,几乎都会在家里摆放几盆盆景。
那我们平时用于观赏的盆景,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吗?
著作权的作品是指人的思想、情感的智力成果。
盆景是将植物按照人为的意志,修剪、曲绕等艺术创作和园艺栽培后,使其成长为可观赏的优美景色。
现有的判例认为:盆景是中华传统艺术的一种,具有独创性,应当归入美术作品一类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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