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湖南维新运动与湘学学术思想的嬗变

湖南维新运动与湘学学术思想的嬗变

作者: 陈良心 | 来源:发表于2023-09-05 19:01 被阅读0次

第九章第一节

湖南维新运动与湘学学术思想的嬗变

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军事侵略、经济掠夺与文化渗透三管齐下,各省反帝、反洋教斗争如火如荼,兵变、民变相继发生,绅权守旧势力也拉起排外的大旗,湘学学者的民族意识空前高涨,诚如《湖南通志·近代卷》所云:“湖南士气民气摒弃虚骄,毅然选择了变革道路,爱国主义精神空前高扬,卓励敢死、百折不挠、勇于任事、讲求入世的风气更加炽昂,崇尚实学的学风重新兴起,求新求变的维新变法情绪稳步高涨。”湖南维新运动带来的湘学学术思想的嬗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浏阳算学馆的创立和省城书院的改革

湖南维新运动大致上分为两个阶段:从1895年到1897年11月梁启超入湘前是长沙维新运动的早期阶段,1897年11月梁启超入湘后,长沙维新运动进入高潮阶段。湖南维新运动的早期阶段以浏阳算学馆的创建为开端。

1895年,谭嗣同正在武昌帮助其父湖北巡抚谭继洵办理赈务。中国战败的消息传来,谭嗣同深感忧虑和悲愤,他经常与当时正在武昌两湖书院读书的唐才常、刘善涵(1867—1920,字淞芙,湖南浏阳人)一起讨论时局,商议救国救民之策,“因日与往复图议所以导之者,佥谓自算学始”,(谭嗣同:《浏阳兴算记》)因此,他们筹划在家乡浏阳开设一所“算学格致馆”。唐才常和刘善涵回到浏阳,将这一想法告知同乡士绅,士绅们反应冷淡。于是谭嗣同向他的启蒙塾师,浏阳名绅欧阳中鹄(1849—1911,字节吾,号瓣姜,湖南浏阳人)写了一封二万余言的长信,试图利用其在浏阳的声望影响来争取县中士绅对兴办算学格致馆的支持。
在信中,谭嗣同陈述了甲午战争后中国面临的民族危机。他认为造成这种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官、士、民各阶层的沉迷不醒,官则贪赃枉法,虐待百姓;士则空谈气节,虚骄无实;民则愚昧迷信,盲目排外。他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变西法,开风气,育人才。他认为,中国之积弱,首在人才不济,而中国数千年的封建桎梏,尤其科举取士制度极大地限制了民智的开化,束缚了人才的成长。因此,他主张“变法必先从士始、从士始必先变科举,使人人自占一门,争自奋于实学,然后人材不可胜用,人材多而天下始有可为矣,舍此更无出身之路”。他提议,培养人才应从算学格致开始。因为“算学为中国所本有”,格致“亦杂见于古子书中”,实施过程中阻力要小一些;且经费来源有限,规模开始不可太大,可先立算学馆,“而置格致为后图,以待经费之充足”。他认为,在当时保守势力占据上风的情况下,变法可“先小试于一县”,“此日之衔石填海,他日未必不收人材蔚起之效”。

谭嗣同的另一蒙师涂启先(1834—1899,字舜臣,自号大围山人)对此极为赞同,在《复欧阳瓣姜书》中认为谭嗣同的建议“为一邑开风气,即为天下开风气,危言笃论,实中肯綮”,赞同将谭嗣同的信印刷刊行。但此信也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欧阳中鹄、谭嗣同、唐才常、刘善涵等不为所阻,继续扩大舆论宣传,并争取省政要员的支持。一方面,欧阳中鹄将谭嗣同的信以及自己的批语和跋以《兴算学议》为名,在长沙印成单行本,在士绅中广为传发,以此作为兴办算学格致馆的舆论先导。另一方面,他们积极争取省政要员的支持。这年七月,湖南学政江标到浏阳主持岁考,唐才常、刘善涵、涂质初、罗召甘等面见江标,向他呈递了由刘善涵起草的《上江标学院书》,表白了他们筹备算学馆的目的:“欲讲富强以刷国耻,则莫要于储才。欲崇道义以正人心,则莫先于立学。而储才、立学诸端,总非蹈常习故者所能了事。”据谭嗣同《浏阳兴算记》载,江标阅后,“当即札饬浏阳县知县立案,准将南台书院改为算学馆”,并勉励谭嗣同、唐才常等“不避艰难,力求振作,当仁不让,后效无穷”。

由于省政要员的支持,浏阳算学馆终于开始筹备。经士绅筹募以及分南台书院原有经费,算学馆每年可得经费六百千钱。谭嗣同等还“自愿捐购西书”,为算学馆作图书资料准备。谭嗣同、欧阳中鹄等相继制定了算学馆《开创章程》、《经常章程》和《原定章程》、《增订章程》等。

1897年春,以浏阳文庙(今浏阳市一中)奎文阁的算学社为基础创设的算学馆正式开馆。《浏阳算学馆增订章程》载明:“本馆之设,原以培植人才,期臻远大,并非为诸生谋食计。算学为格致初基,必欲诣极精微,终身亦不能尽。”这实际规定了浏阳算学馆的教育宗旨,即培养“诣极精微”的数学专门人才。根据这一宗旨,算学馆主要开设算学方面的课程,因“绌于经费,不能延聘各门专师”,格致方面的课程由生徒自学,“一俟经费充裕,再行聘请方言、格致各门专师”。算学馆要求入馆生徒读过经书,入馆后不再读经,只要求课余“温习经、史”。馆内备有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西书”,订有《申报》、《汉报》、《万国公报》等报刊。这些教学内容都带有明显的近代色彩。

在教学方法方面,浏阳算学馆则是新旧参错。如“每次季课,由山长点名给卷,卷用弥封编号扃试……日午盖殿戳,日入纳卷”;“季课四次外,每月逢八,由山长发题,课肄业诸生,别为馆课。限二日交卷,酌奖十名”,这些都是采用当时书院官课与院课的旧规。而“诸生每月发日记大簿一本,按日将师所传授,己所演习,看书起止,朋友讲论及有心得与发明之处,并算学外旁及何业……详载其上”,这些又是采用学堂新规。值得注意的是,谭嗣同在为算学馆制定《经常章程》时,曾规定了实践教学环节:“试办一年之后,生徒于算学之浅近可见诸施行者,俱已精熟,可将本县所存前后膛各种枪炮借令用测量法施放。某种枪炮速率、击力及某度之抛物线若何,即逐种绘图列表,以备他日应用。兼令演习测绘行军草图之法。”

浏阳算学馆规模不大,存在时间也不长,戊戌政变后,即告无形停顿。但是,它对湖南新学的传播和维新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首先,作为“湖湘新学第一家”,浏阳算学馆开启了湖南新式教育的序幕。自它开设后,各府、州、县纷纷仿而效之,在书院功课中添设算学,研习算学之风渐起;各地新式学堂也渐次涌现。诚如唐才常在《浏阳兴算记》中所言:“湘省直中国之萌芽,浏阳直湘省之萌芽,算学又萌芽之萌芽耳。”其次,《兴算学议》的刊行和浏阳算学馆的创筹,使欧阳中鹄、谭嗣同、唐才常、刘善涵等浏阳维新派士绅开始形成其影响,并扩大到全省甚至全国,从而形成了长沙维新运动的骨干群体。欧阳中鹄是晚清浏阳士人群体中处于重要地位的一位学者,他与刘人熙、涂先启一起,被谭嗣同尊称为“浏阳三先生”,也是维新运动中在长沙新政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浏阳籍士人共同的三位老师,在把谭嗣同、唐才常等推向湖南维新变法的政治舞台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还是在1895年浏阳维新运动还没有正式开展的时候,欧阳中鹄就在给刘人熙的信中对谭嗣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谭生才气横绝,足达时变”,“非分之荣,视若浼己,嫉俗愤时,为吾道御侮之选”;但又认为他“于大处卓然不肯苟且以竞于世”,“卒不能自伸其志”。浏阳兴算活动兴起后,欧阳中鹄更加积极地向湖南官绅推荐自己的学生。他在《书〈兴算学议〉后》中称赞“嗣同立身有本末,不肯苟且以徇于世,而天挺异才,阅历时变,怀纵横八荒之心,具上下千古之慨”。他将谭嗣同给他的信加批附跋在长沙刊行,更是使谭嗣同在湖南官绅中赢得了声誉。湖南巡抚陈宝箴就是在长沙看到《兴算学议》后开始得知并赏识谭嗣同,“义宁陈公之奉命抚湖南也……及莅湖南,见《兴算学议》大赏叹”,他在给欧阳中鹄的信中称赞:“谭复生书粗阅一过,其识度、才气、性情,得未曾有。侍居节府数年暗然无闻,尤为可敬。惜某失之交臂,为内疚耳!”因此,陈宝箴下令将谭嗣同的《兴算学议》加印一千份,发至湖南各地书院。正是因为欧阳中鹄的大力推荐和浏阳兴算活动以及《兴算学议》刊行产生的影响,谭嗣同、唐才常等浏阳籍的年轻士人后来在长沙的各项新政中担当了重要的责任,发挥了骨干的作用。因此,有论者认为:“浏阳算学馆的创建和《兴算学议》的刊行,开始把浏阳维新人士从一个县城推向全省的政治舞台,在湖南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群体。”

湖南维新运动中的教育改革还推动传统湘学融入西学元素。在浏阳算学馆的带动下,长沙的一些书院都进行了课程和教学内容的改革。维新运动中最早的书院改革是湖南学政江标主持的长沙校经书院的改革。维新运动前,校经书院也有一些改革,但这些改革仅限于“通经致用”,还没有近代教育的因素。1894年江标任湖南学政后,在积极支持欧阳中鹄、谭嗣同等创建算学馆的同时,对校经书院也进行改革。在《校经书院章程》中规定:“算学务求浅近实用之法,舆地须知测量绘图之法,方言专习英文。”与此相适应,江标还于1897年2月在校经书院设立了算学、舆地、方言三个学会,鼓励生徒学习和研究西学。

二、时务学堂的创立及其传播新学的教学活动

从1897年黄遵宪、徐仁铸、梁启超等相继入湘和谭嗣同回湘参与新政,湖南维新运动的内容更多地向文化教育和政治领域扩展,从而使长沙维新运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浏阳算学馆是湖南维新运动的开端,而设在长沙的湖南时务学堂的创办则是长沙旧式书院制度向近代学堂制度转变的肇始;同时也是长沙维新运动之所以领先于内地其他城市的重要标志之一。维新派在维新变法的宣传中十分重视“开民智”的作用。维新运动中,维新派官绅也深感“开民智”对于经济发展和政治改革的重要意义,因而把教育改革看作是维新的主要内容之一。

1896年冬至1897年初,王先谦、张祖同、蒋德钧、熊希龄等士绅筹议成立宝善成制造公司。当时王先谦等呈请拨借公款三万元作为公司的创办经费,陈宝箴批准了此项借款,在批文中有“公极则私存,义极则利存”之语。蒋德钧考虑如仅成立公司难免有牟利之嫌,于是提议在公司开设一所工艺学堂,培养工艺制造的人才,这一建议得到了王先谦和熊希龄等人的赞同。当陈宝箴看到蒋德钧等“复议请开设学堂”的呈文后,“惊喜叫绝”,并亲自为之命名为时务学堂[插图]。1897年初,陈宝箴批准了由蒋德钧起草,王先谦领衔,张祖同、汤聘珍、熊希龄、蒋德钧等依次署名的《请设湖南时务学堂公呈》和《开办湖南时务学堂简明章程》,并颁发钤记。还从抚院公费中提取三千两作为时务学堂的开办经费,并奏准从正款项下每年拨款一万二千两作为时务学堂和武备学堂的常年经费。

在争取经费的同时,熊希龄和蒋德钧等积极进行购置图书设备、建造校舍、招聘教习、招收学生等筹备工作。熊希龄和蒋德钧用自己和士绅捐的款项,在上海购置了一批图书设备,同时在长沙北门外侯家垅购得土地数百亩,准备在此建造校舍。新校舍建成前,先租用衡清试馆(位于今开福区衡清里),后又租佃位于小东街(今中山西路)三贵街的原乾隆、嘉庆朝重臣刘权之的故宅作为校舍。熊希龄意图把时务学堂办成中西兼通的新型学堂,因此要聘请有名望的学者作为中、西文总教习。由黄遵宪提议,学堂决定聘请梁启超为中文总教习,聘请李维格为西文总教习。当时梁启超和李维格均为《时务报》主要编撰人员,《时务报》总理汪康年不同意放梁启超和李维格来长沙。经过黄遵宪、熊希龄、谭嗣同的反复劝说、商谈,汪康年最终同意让梁、李来长沙任教。1897年11月,梁启超和李维格由沪到湘。

陈宝箴委任熊希龄为时务学堂总理(亦称提调,即校长),主持一切行政事务。另委绅董九人,即熊希龄、王先谦、蒋德钧、李维翰、谭嗣同、黄自元、张祖同、陈海鹏、邹代钧,组成时务学堂董事会,参与学堂章程及各有关大事的讨论与决定。教学事务则由熊希龄全权委托中、西文总教习负责组织。梁启超来湘前又提出要求,中、西文分教习由总教习聘请,陈宝箴同意了梁启超的要求。梁启超聘请了韩文举和叶觉迈为中文分教习,李维格聘请了王史为西文分教习,学堂另聘许奎垣为数学教习。1898年春梁启超离湘后,学堂又加聘欧榘甲、唐才常为中文分教习。

1897年9月,《知新报》刊发了《时务学堂缘起》,阐明了时务学堂的办学宗旨:“广立学校,培植人才”,“用可用之士气,开未开之民智”。按《湖南开办时务学堂大概章程》规定,“学生定额一百二十人,按府分派,由绅董禀请抚院、学院会同招考扃试,择取十二岁至十六岁聪俊朴实子弟,入堂肄业”。据《湘学报》第十六册,各府州分配名额除“长沙府二十四名”外,其他府为五至十二名不等,各州均为五名,各厅均为一名。第一次招考由陈宝箴亲自发布《时务学堂招考示》,宣布“本年议定暂租衡清试馆开办,延聘中西学教习,择期开学,先行招考六十名入堂肄业”。这次招生考试于光绪二十三年八月二十八日(1897年9月24日)举行,录取了蔡锷、唐才质等四十名学生入学。这时,准备入湘的梁启超写信给熊希龄等,主张扩大招生名额,于内课生之外,招收外课生,吸收二十岁以上青年,使之粗明新学。陈宝箴采纳了梁启超的建议,后两次招考都招收了外课生和附课生。第二次招生考试于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一日(1898年3月22日)举行,招收了内课生三十名,外课生十八名,附课生七名。第三次招生考试于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初八日举行,招收了内课生四十六名,外课生五十二名,备送北洋学生十名。三次共招收各类学生二百零三名。第一批录取的四十名学生正式开学是在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初六日(1897年11月29日)。

时务学堂的教学事务基本上是由梁启超主持。熊希龄事后曾说过:“学规课程,应读何书,应习何学,卓如初到湘时,即定有条目,送交各官各绅,互相传观,群以为可行,卓如乃照此教法。”这里所讲的“学规课程”方面的“条目”,就是指梁启超到湖南后以康有为的《长兴学记》为蓝本而亲自制定《时务学堂学约》以及根据“学约”的原则而具体化的《时务学堂功课详细章程》。这两个文件对时务学堂的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梁启超该时期教育思想的精华以及时务学堂教育教学方面的特点。

该“学约”第一章“立志”规定了时务学堂的教育目的。他指出学堂学生必须有远大的志向,应该“以天下为己任”。如果没有这种志向,“虽束身寡过,不过乡党自好之小儒;虽读书万卷,只成碎义逃难之华士”。同时他又指出,远大的志向必须以渊博的知识为基础,“有志须先有智识始得”,“志既定之后,必求学问以敷之,否则皆成虚语,久之亦必堕落也”。也就是说,要培养既有理想,又有知识的维新人才。

关于教学内容,总的原则是“中西并重”。梁启超认为:“今时局变异,外侮交迫,非读万国之书,则不能通一国之书。”但首先须通晓“中国经史大义”,然后才能致力于“西籍”。他还具体指出:“今中学以经义掌故为主,西学以宪法官制为归,远法安定经义治事之规,近采西人政治学院之意。”他所注重的“中国经史大义”就是“以宗法孔子为主义”,“传孔子太平大同之教于万国”,实际上是经过康有为改造,并为维新变法提供理论依据的“公羊春秋”学说。

为此,梁启超还撰写了《读春秋界说》和《孟子界说》,作为学堂学生的教材,以向学生灌输变法改制思想和大同民权学说。而“万国之书”则不仅包括“声光化电格算之述作,农矿工商史律之纪载”,还包括“宪法官制”之学。他撰编了《读西学书法》和《西学书目表》,向学生介绍西学著作及其源流,其重点也是向学生灌输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根据“中西并重”的原则,时务学堂的功课分普通学和专门学两类。普通学有经学诸子学、公理学、中外史志及格算诸学基础四门;专门学有公法学、掌故学、格算学三门。学生所读之书,有涉猎之书,有专精之书。

到戊戌政变后,存在不到一年的时务学堂被改为求实书院。时务学堂虽然存在的时间不长,但它对湖南的维新运动和近代湘学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它培养的大批人才如林圭、秦力山、李炳寰、蔡锷、唐才质、范源廉、范旭东、杨树达等,有的成为维新运动的中坚,有的则成为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骨干,或各个领域的栋梁之材。

特别是它促成了湖南各地新式学校的设立和书院制度的改革。受它的影响,湖南各府、州、县都纷纷要求将其书院改为学堂,或改革书院课程,有的干脆直接成立新式学。毛东同志曾说过:“湖南之有学校,应推原戊戌春季的时务学堂。时务以短促的寿命,却养成了若干勇敢有为的青年。”

三、《湘学报》与《湘报》的创办及其影响

长沙的维新派人士非常重视报纸的作用。唐才常在《学新法须有次第不可太骤说》称:“风气未开,人心多惑,骤开议院,必如意、法、奥之叫嚣,不可遏抑。惟先广报馆以启愚顽,以振聋聩,则遇有大政,不至行之者一,泥之者百。”因此,他主张“报馆宜立,先于议院”。谭嗣同更是对学堂、学会和报纸的作用进行了精辟的论述。他指出:“假民自新之权以新吾民者,厥有三要。一曰创学堂,改书院;二曰学会;三曰报纸。”他认为学堂和学会的影响范围都是有限的,而报纸能够发挥学堂和学会所不能发挥的作用:

报纸出,则不得观者观,不得听者听。学堂之所教可以传于一省,是使一省之人游于学堂矣;书院之所课可以传于一省,是使一省之人聚于书院矣;学会之所陈说可以传于一省,是使一省之人晤言于学会矣。且又不徒于一省然也,又将以风气浸灌于他省,而予之耳,而授以目,而通其心与力,而一切新政、新学,皆可以弥纶贯午于其间而无憾矣。(谭嗣同:《〈湘报〉后叙》)

正因为维新派这样重视报纸的作用,所以他们在长沙维新运动中创办了一系列报纸。这些报纸既是长沙维新运动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长沙维新运动进一步深入发展的重要条件。在这些报纸中影响最大的是《湘学报》和《湘报》。

《湘学报》的创刊与江标对长沙校经书院的改革有关。江标对校经书院进行改革时,设立了史学、算学、舆地、交涉、掌故、商务六科课士,同时他创办了算学、舆地、方言三个学会,又创办《湘学报》,使校经书院成为了集学堂、学会和报纸三位一体的维新派活动阵地。《湘学报》是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1897年4月22日)创刊。刚创刊时称《湘学新报》,从第二十一册起改为《湘学报》。在第二十四册前督办为江标,总理为蔡钟濬,主笔为唐才常和陈为镒。第二十四册后改由徐仁铸、黄遵宪任督办,冯应龙任校理。参加编撰的有唐才常、蔡钟濬、易鼐、杨毓麟、李钧鼎、胡兆鸾、姚丙奎、邹代钧、晏忠悦、徐崇立、汤家鹄、邹金湛、杨兆鱣、左邹麟、周传榑、黄伯英、李固松、陈棠、廖钧寿、刘佐楫、陈为镒、鄢廷辉、杨概、周传梓等二十四人。其中唐才常撰文最多,仅署其名的就有五十八篇之多。

《湘学报》为旬刊,每册约三十页,用雕板印刷,线装。按照校经书院课士的科目,《湘学报》定有史学、掌故(第二十五册后改为时务)、舆地、算学、商务、交涉等六个栏目。每个栏目都有专人负责编辑撰述。各栏“首列总说一篇,次为问答以疏通之,义取切近,词屏枝叶”。栏末“择录切要书目一二条,附以提要价目刻本,俾读者得识门径,便于访购”。此外还选刊一些有关新政的文牍、消息、新书评介,并转载一些其他维新报刊上的重要文章。

《湘学报》为官办,从总体上来说又侧重于学术。其“开办章程”声明:“本报专从讲求实学起见,不谈朝政,不议官常。”对于“素王改制”之说,也以“言之未免过激,故暂阙如”。因此,《湘学报》的言论与后来的《湘报》相比,显得更平实和稳重一些。然而,这并不能据此判定《湘学报》的影响和社会效果。《湘学报》从光绪二十三年三月二十一日创刊到光绪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1898年8月8日)终刊,共出版四十五册,其中前二十三册是江标任学政期间出版,主要由唐才常主编;第二十四册起为徐仁铸任学政期间出版,唐才常虽然还是编撰人员,但不再担任主编;到第四十一册起,唐才常不再在撰述人员题名中,也就是说,唐才常不再是《湘学报》的编撰人员。在这三个阶段,《湘学报》的内容各有侧重,社会影响和效果也不尽相同。

总的来说,《湘学报》的内容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介绍新政和西方自然科学方面的文章,如胡兆鸾的《论湘中所兴新政》,唐才常的《质点配成万物说》,周传梓的《舆地之学》、《交涉之学》,李钧鼐的《以公司兴水利》以及《高弧捷法》、《论整勾股递推法》等算学专论。这一类文章贯穿于第一册到第四十五册,说明这类文章是长沙维新运动期间上下官绅和新旧人士均能接受的。第二类为介绍西方国家演变和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文章。这类文章大都发表于《湘学报》前期,唐才常主编期间。如唐才常的《各国政教公理总论》、《公法通义自叙》,黄遵宪的《日本国志》(连载),易鼐的《论西政西学治乱兴衰均与西教无关》、《五洲风俗异同论》。在这些文章中,维新派大力宣传西方国家治乱兴衰的历史,宣传西方近代社会经济制度,借以说明西方民主制度和议院国会制度的优越性。还有一些文章是对中外关系进行研究或对中外学术进行比较的文章,如唐才常的《交涉甄微》、《外交论》、《通塞塞通论》、《史学略论》等,在这些文章中,唐才常通过中外比较,试图说明西方进步和中国落后的原因。其中有许多公开宣传“素王改制”和公羊《春秋》学说的内容。唐才常在《湘学报》上称,如“《春秋》者,素王改制之书,而三统三世之义,足以范亿劫恒河沙世界,莫之违也”,“《公羊》内外夷夏之说,随时变通,期于拨乱反正。是故《公羊》为公法家言”,“《公羊》改制之书,为今文经”。还有徐仁铸写的《轩今语》,在《湘学报》上连载。他仿张之洞《轩语》的体例,但与张之洞的《轩语》观点相左,而“多与康梁说合”。他大力宣传学习西学,认为“诸子之学多与西学西政相合”,提倡士人要多读西学之书。第三类是宣传中体西用的文章,主要是指张之洞的《劝学篇》。

《湘学报》是维新运动时期长沙维新运动的主要宣传阵地之一,特别是在其前期,由于省府大员的大力支持,唐才常等精心编辑以及其大胆的言论,使它迅速“风行海内”。陈宝箴下发《饬各州县订购湘学新报札》,称赞该报“洵足开拓心胸,为学者明体达用之助”,要求各州县“先自捐廉赴省订购,每次或数十册,或十余册,分交书院肄业各生及城乡向学士子,一体报阅,并劝绅富自行购买分送”。《湘学报》在长沙设有两个总售处,三个分售处,仅长沙城内就销售一千余份,同时还在上海、汉口、武昌、沙市等地分别设立寄售处。

因为《湘学报》侧重于学术理论方面,新闻只是附带的内容。加之《湘学报》为旬报,出版周期太长,文字又比较艰奥,不能满足维新派宣传的需要,于是,《湘报》应运而生。主要创办人是熊希龄,1897年4月开始筹办,经过近一年的筹备,《湘报》于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五日(1898年3月7日)正式创刊。

《湘报馆章程》揭示了《湘报》的宗旨:“专以开风气、拓见闻为主,非藉此谋生者可比”,并保证“取值极廉,仅收工本纸张之费,无论贵贱贫富士农工商皆可阅报”。《湘报》的栏目“首载论说、奏疏,次录电旨,次录公牍,次录本省新政,次录各省新政,次录各国时事,次录杂事,次录商务,如尚有余幅即选刊政学新书于后”。

论说是《湘报》最重要的部分,是《湘报》政治倾向的体现,总是列在报首。其中有报馆撰述的文章,如唐才常的《论热力》、《时文流毒中国论》、《论保卫局之益》,谭嗣同的《治事篇》、《以太说》,梁启超的《论中国宜讲求法律之学》、《论湖南应办之事》,戴德诚的《变学刍议》,樊锥的《开诚篇》、《发锢》,何来保的《悲孔》、《说私》等;还有“报友”撰写的文章,如易鼐的《中国宜以弱为强说》,毕永年的《存华篇》,涂儒翯的《商务平论》,皮嘉祐的《平等说》,洪文治的《论戒缠足说》等。《湘报馆章程》还规定“本报与学堂、学会联为一气”。因此,南学会多人的讲论稿也作为论说的内容刊登在报首,如南学会学长皮锡瑞的十二次讲论稿全部刊登,其他有陈宝箴、黄遵宪、谭嗣同、杨自超的讲论稿都刊登在《湘报》上。同时,《湘报》还在论说部分刊登时务学堂一些学生的课卷,如蔡艮寅(锷)的《后汉书党锢传书后》,黄颂銮的《诸子学派散见论语孟子考》、《孟子以大事小以小事大为交涉学精义》,郑宝坤的《公法律例相为表里说》,张伯良的《问美欲认古巴为独立之国有合于公法否》等。维新派人士正是通过论说宣传西学和近代民主思想,宣传维新变法。

《湘报》刊登了许多朝臣奏疏、朝廷电旨和官府公牍等公文。从第一号开始,《湘报》就每期都刊登上谕、奏章、禀文、批示等。这些公文与一般官报上刊载的不同,大部分都与维新变法、路矿新政和中外交涉有关,这对于政治公开和民众了解政府政策都具有一定的意义,反映了维新派希望通过此举推动政治变革的愿望和用意。

对本省和外省新政以及各国时事的报道是《湘报》新闻性的重要体现,也体现着《湘报》“开风气,拓见闻”的宗旨和“与学堂、学会联为一气”的原则。本省新政大量地刊登湖南学堂和学会创立、活动的情况,其中有许多学堂、学会的规章。如时务学堂、长沙任氏正蒙学堂、浏阳致用学堂、常德明达学堂、正始学堂等新式学堂的章程、课程和学规;南学会、延年会、不缠足会、公法学会、法律学会、学战会、郴州兴算学会、衡州任学会、浏阳群萌学会等学会的章程。同时,《湘报》还对这些学堂和学会的活动进行了大量报道,特别是对时务学堂和南学会、不缠足会、延年会活动的报道,成为《湘报》的重要新闻内容。其中有时务学堂的录取名单、功课分数榜和月课榜以及其他一些教学活动、南学会的集会和讲论活动、南学会会友的捐书名单、不缠足会和延年会的题名等都是我们研究湖南维新运动的重要资料。另外对各省新政中的政治改革和实业开办,《湘报》也及时地进行报道。如湖南新政方面,对于湖南保卫局和课吏馆的章程、筹备情况、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其效果都进行了大量报道。对于各地开办实业以及各地的路矿新政也都进行了大量报道。对于各国时事的报道,主要是转载或译载外埠报刊的新闻稿,而这些新闻大部分都与中国有关。如《湘报》第一号转载了《译书公会报》的时事评论稿“论德国政策”。该评论引述日本人有幸秋水的观点,根据胶州湾事变分析德国的远东政策,从而凸现了中国在胶州湾事变后民族危机的加深;第二号转载了《求是报》的新闻报道“道不拾遗”,报道称:“欧洲各国设有巡捕局,以资弹压。凡有道上遗物,亦须交该局收存,听人认取”,报道还列举了英国伦敦巡捕局收存的拾物数量,显然是为湖南保卫局的创办提供舆论支持。

《湘报》还关注湖南特别是长沙的社会经济生活,在商务行情栏中,几乎每期都有长沙市场的“日用各物时价表”,“时价表”有每天的银钱价格,有时还刊载外埠的银钱价格,以便市民比较。“时价表”列举的主要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商品,如米谷、面粉、食用油、盐、棉花、桐油、各类煤炭、纸张等。从这些“时价表”中我们可以窥见当时长沙市民的经济生活,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湘报》与时务学堂、南学会互为表里,构成了长沙维新派进行维新变法思想和西方民主思想宣传的重要阵地,并且紧密地与湖南维新运动联系在一起;其内容丰富而与一般市民密切相关,其文笔畅达而又通俗,因而受到社会各界的欢迎。创刊后不久即达到五六千份的销量。《湘报》馆还与各府、州、县的南学分会、学堂密切联系,构成了遍布全省的《湘报》销售传播网络,使它的影响深入全省各地,甚至偏远乡村,对于湖南维新运动的深入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南学会的创办及演讲新学的内容

创办社团是维新运动中维新派宣传自己主张、开发民智和积聚自身力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同时也是维新运动中新政的主要内容之一。湖南维新运动中的各种维新社团的创立不仅在数量上在全国都是处于领先地位的,而且从其社团的性质和功能来看,也带有其他省区创办社团所不曾有过的特点。这种特点突出表现在成立于长沙的南学会。

南学会筹议于光绪二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间。该年十月二十日(1897年11月14日),德国借口曹州教案,制造了“胶州湾事变”,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南学会正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创办的。梁启超在事后曾追记南学会的创办意图:

盖当时正德人侵夺胶州之时,列国分割中国之论大起,故湖南志士仁人作亡后之图,思保湖南之独立。而独立之举,非可空言,必其人民习于政术,能有自治之实际然后可。故先为此会以讲习之,以为他日之基,且将因此而推诸于南部各省,则他日虽遇分割,而南支那尤可以不亡,此会之所以名为南学会。(梁启超:《戊戌政变记》附录二“湖南广东情形”)

梁启超到长沙是该年十月二十二日之前,两天后,陈三立与皮锡瑞谈及开学堂、开矿、开报馆等事,并说“江西亦当开学会、学报”。此后几天,谭嗣同被张之洞“遣来促办铁路、轮船”,回到长沙。于是,梁启超、谭嗣同、熊希龄等加紧了学会的筹备工作。接着,陈宝箴批准了谭嗣同等联署的“请开学会”禀呈,并以抚院内的孝廉堂为其会所。陈宝箴还委任了会董十人,其中有后来很少参加南学会活动的王先谦和张祖同,也有熊希龄和谭嗣同。南学会聘请皮锡瑞为学长。

南学会订有《南学会大概章程十二条》、《南学会总会章程二十八条》、《南学会入会章程十二条》、《南学会藏书处章程二十四条》、《南学会申定章程》等章程。《南学会大概章程十二条》规定了南学会有三种会友:

本学会会友不拘何乡之人,皆可充当。其别有三:一曰议事会友,皆以品学兼著,名望孚洽者充之。凡会中事务章程,均由议事会友议定,交会中坐办人承办。一曰讲论会友,定期集讲,随时问难。一曰通信会友,远道寄函,随时酬答。……议事会友现以创议诸人为之,俟规模大定,再于诸会友中随时公举。……讲论会友拟公举学问深邃,长于辩说者,请其讲论,讲期每月四次,遇房虚卯星之日即为讲论之期,其余诸友可于开会之日齐集会讲,其有疑义新理,可以纸笔互相问难。……通讯会友凡居址远者来否会讲,听其自便,至外府外省尤可彼此函商,或自将所学演论成帙邮寄会中,互相考验,亦择其佳者选刊行世。

南学会的议事会友是熊希龄、谭嗣同等十个绅董,是南学会的骨干,负责议定会中事务章程。讲论会友则是可以在长沙“齐集会讲”的会友,其中以省政官员和议事会友为主体构成主讲人队伍。南学会开始时推皮锡瑞主讲学术,黄遵宪主讲政教,谭嗣同主讲天文,邹代钧主讲舆地。通讯会友则是通过信函与学会联系的会友。

南学会以讲论为主要活动方式。因此一般将南学会第一次讲论的戊戌二月初一日(1898年2月21日)作为南学会正式成立的时间。从这次开始,到南学会最后一次讲论的戊戌四月三十日(6月18日),有记录可查的南学会集会共十七次,其中讲论十三次,放映幻灯三次,临时议事一次。在十三次讲论中,演讲者共有十三人,四十四人次。只要列举一部分演讲的标题,便清楚看出新旧湘学之异同,如:
黄遵宪:论政体公私必自任其事;
乔树楠:论公利私利之分;
谭嗣同:论中国情形危急;
陈宝箴:论为学必立志;
杨自超:论地球行星绕日;
邹代钧:论舆地经纬度之理;
黄遵宪:论知觉不在心而在脑;熊希龄:论洋人不可与之开衅;李维格:论译书宜除四病;
黄遵宪:说日本、台湾、印度等事;
皮锡瑞:论保种保教均先开民智;
熊希龄:说保卫、团练事;
谭嗣同:论新学益处;
曾广钧:论开矿当不惜工本,等等。

《南学会大概章程十二条》第一条规定:“本学会专以开浚知识,恢张能力,拓充公益为主义。”也就是说南学会以开启民智作为自己的首要目的。南学会讲论的内容也就围绕这一目的,从学术、政教、天文、舆地、交涉、工商等方面展开。讲论的具体内容大致可以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宣传素王改制,为维新变法提供理论依据。这主要表现在皮锡瑞的讲论中。皮锡瑞认为,“中国重君权,尊国制,猝言变革,人必骇怪”,所以要昌言变法,必须假托先圣,“必先言孔子改制,以为大圣人有此微言大义,然后能持其说……既言变法,不能不举公羊改制之义”。他首先论证了孔子删订群籍,维世立教,“孔子遂为中国二千年之教祖”。然后又从孔子创教,很自然地引申出素王改制变法。他指出:

删订五经,始于孔子,其通天人持元气之旨,尤在《易》与《春秋》二经。《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故有素王改制之义。待后世有王者作而行之,此圣人之微言。至于《易》,则其义更微,而考其辞,未尝不显。“易”本以变易为义,……(《易》之“爻辞”和“系辞”)皆言变易之义。(皮锡瑞:《皮鹿门学长南学会第八次讲义》)

于是,他以《春秋》论孔子改制之由,以《易经》论变法之道,对素王改制变法作出淋漓尽致的阐发。皮锡瑞论证素王改制的方法和依据与康有为有很大的不同,但他们宣传素王改制的目的却是一样,都是为维新变法提供理论和历史的依据。在宣传素王改制思想的同时,维新派官绅还以历史和现实为依据,宣传维新变法的必要性。如皮锡瑞“论不变者道必变者法”、“论我朝之所以兴明朝之所以亡”、“论变法为天地之气运使然”等。

第二,宣传民族危机的严重性。
如谭嗣同在第一次讲论时就主讲“论中国情形危急”,他列举了“自道光以来,通商诸事因应失宜”,而导致的列强对华的侵略,特别是日本“偶一兴兵,即割地偿款,几不能国。而德国又起而乘之,瓜分豆剖,各肆侵凌”。他表示,“与诸君讲明今日危急情形”,是为了“共相勉为实学,以救此至危急之局”。黄遵宪在第五次会讲时作演讲,“说日本、台湾、印度极透彻痛切,云法人又有邀索两广利益、云南铁路之事”。而李维格在第六次会讲时“说波兰事,娓娓可听”。维新派官绅痛陈甲午战后,特别是胶州湾事变后中国的严重危机,又以台湾被割占、印度沦为殖民地、波兰被分裂的事例,来唤醒民众的民族危机感,从而认识到维新变法的迫切性。

第三,呼吁“保教保种”,宣传“文明排外”的主张。针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维新派官绅在演讲中大力呼吁“保教保种”。如皮锡瑞在讲演中指出:“今时事岌岌。旅顺、大连湾已插俄旗;闻英法皆有变局。中国四百兆人将有灭种灭教之惧!”他认为,在民族危机关头,“正应急起为之,如救焚拯溺,其最急者,一曰保种,一曰保教”,而要“保种保教”,“实为急开民智,万不得已之计”,“因为保种宜开智,保教尤宜开智,未闻有以力强者也”。在南学会的第四次讲论时,陈宝箴、熊希龄都讲到“洋人不可与之开衅”的问题,皮锡瑞在《师伏堂未刊日记》中说:“学会之设,原为此事,至今日始点题”。又如熊希龄“论洋人不可与之开衅”;陈宝箴“嘱湖南莫打洋人”,又“论不必攻耶教兼及周汉事”;黄遵宪“说天主教必无剖心挖眼睛事”。这种思想反映了长沙维新派官绅面对日益严重的民族危机和长沙不可避免要开埠的现实而采取的一种政治策略,也是长沙维新运动中一系列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改革措施的出发点。

第四,从开民智的需要出发,大力宣传“西学”和“新学”,特别是宣传西方近代自然科学知识。皮锡瑞在第二次演讲中提出“西学出于中学,本周秦诸子之遗,庄列辟尹诸书所载”。谭嗣同第二次讲义也认为,中国古代的各学派已经蕴藏着近代各门学问的萌芽,“举近来所谓新学新理者,无一不萌芽于是”。还有皮锡瑞的“论交涉公理”、李维格的“论译书宜除四病”、黄遵宪的“说教旨略异”、谭嗣同的“论新学益处”从各个方面宣传“西学”和“新学”。更有杨自超“论地球行星绕日”、邹代钧“论舆地经纬度之理”、黄遵宪“论知觉不在心而在脑”、谭嗣同“论全体学”,宣传西方近代天文学、地理学、心理学和人体解剖学。他们的目的都是为宣传西学减少阻力,而他们在宣传西学和近代自然科学知识方面是不遗余力的。

第五,对一些湖南新政的具体措施进行解释和宣传。《南学会大概章程十二条》规定其宗旨除“开浚知识”和“恢张能力”外,还有“拓充公益”一项。而《南学会总会章程二十八条》中还规定民智日开后,“如通民隐、兴民业、卫民生诸事皆可渐次推行”。因此,诸官绅也将一些正在或准备推行的新政措施在南学会讲论进行讨论,以释疑解惑。如戴德诚和熊希龄“说保卫、团练事”,李维格“讲通商及巡捕事”,谭嗣同“讲治兵”,曾广钧“论开矿当不惜工本”等。这些内容有利于广大士绅和民众了解推行新政的必要性,对减少新政推行的阻力无疑具有一定意义。

与讲演相辅相成的南学会另一种活动方式是答问。即在听讲中会友如“有疑义新理,可以纸笔互相问难”,问难一般由演讲者批答。大部分答问都在《湘报》刊载。问难者大部分为时务学堂的学生,如长沙府属长沙县籍的杨昌济、毕永年、辜天佑,善化县籍的章瑞麒、湘阴县籍的范源濂,岳州府巴陵县籍的郭鹏,常德府武陵县籍的蔡钟浩等。所提的问题范围很广,李玉《长沙近代化的启动》一书根据《湘报》刊载的南学会八十九人次的“答问”内容进行了分类统计,大致如下:问学会二十四人次,问地球十三人次,问宗教、公法交涉各六人次,问团练和武备五人次,问兵制和兵法、问算学、问保卫局各四人次,问学校、问医学和延年会各三人次,问变法、问铁路、问缠足各二人次,问博物馆、问义利、问制造公司、问农学、问民主、问译书、问米价、问权衡各一人次,问其他三人次。

南学会设有藏书楼,南学会会友和官绅踊跃捐书。如谭嗣同捐书共计一百零一部,单本书六百三十二册,另有“武英殿丛书”三柜,其他线装书三函;熊希龄捐书共计九十部,一千零八十册;湖南粮储道但湘良捐《钦定古今图书集成》十六箱,另有《湖南盐务总纂》、《湖南屯政考》、《弟子箴言》各一部共六卷,总共一万卷。其他如蒋德钧、刘麒祥、熊希龄、李奂奎、沈荩、毕永年等也多次捐书。前后捐书的会友达五十八人次。捐赠书中,除部分古籍、时文外,多为声、光、电、化、数学、天文、地理等近代自然科学著作,以及一些介绍西学、新学,鼓吹维新变法的文化典籍。

谭嗣同在《壮飞楼治事十篇》中设想使南学会总会和各级分会成为一种类似于西方议会的权力机构,拥有参政、议政、选官、订法、理财等权。他在《上陈右铭抚部书》中对这一想法表达得非常明确:“湘省请立南学会,既蒙公优许矣,国会即于是植基,而议院亦且隐寓焉。”梁启超虽然没有直接将学会视为议院,而是当成一个开启绅智、培养合格议员的场所,但也把南学会与议院联系在一起。他在《论湖南应办之事》中主张在各州县选举绅士进入南学会总会,“学习议事”,“日日读书,日日治事,一年之后,会中人可任为议员者过半矣。此等会友,亦一年后,除酌留为总会议员外,即可分别遣散,归为各州、县分会之议员,复另选新班在总会学习。”按照他的设想,南学会将最终演变为议会。黄遵宪也主张将南学会办成实现他地方自治理想的地方议会。

南学会虽然没有实现其创办者的“政治构想”,但却起到了“开启民智”,传播近代民主思想和科学知识,宣传维新变法主张的重要作用。同时,南学会还对其他学会的建立起了示范作用。南学会成立后,省内相继成立了一系列学会团体,其中长沙府属各县除1895年欧阳中鹄等在浏阳成立的算学社外,还有不缠足会、延年会,以及唐才常、毕永年等于1898年在长沙成立的公法学会,黄崿等于1898年在长沙成立的学战会,施文焱等于1898年在长沙成立的法律学会,饶渊永、张礽、饶霈等于1898年在长沙成立的积益学会,谭嗣同、涂儒翯等于1898年在浏阳成立的群萌学会(后改为浏阳南学分会)等。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湖南维新运动与湘学学术思想的嬗变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dlixv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