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简书也快一个月了,和大多数人的想法一样,是奔着上首页,但是上首页何其容易,写满一千字,已经用尽自己的洪荒之力了。
每当自己写完一篇文章,就会隔一会去看手机,看看阅读量是多少,目前写了9篇,只有一篇《论夜华和白浅,东华和凤九的爱》阅读量破两百,其他的都是寥寥无几,说不难过,肯定是假的,心情低迷的很。
今天下班一上地铁,习惯性地拿起手机,点进简书,本想继续连载自己的小说,但是突然好累,就是觉得你写的东西都没有人看,是不是太烂了呢,是不是很浪费别人阅读的时间,是不是真的不适合在小说这条路上走下去呢?
写作——不忘初心最近工作上很忙,写作时间都是靠在搭地铁上挤出来的,回到家里再略加修改后发布到简书上。这一个月支撑自己写下去的勇气无非就是对文字的喜爱,但同时很怕自己的文笔过于稚嫩,最后成为一个笑话。
听了苏运莹的《野子》,其中一句“吹啊吹啊 我赤脚不害怕,吹啊吹啊,无所谓扰乱我,你看我在勇敢地微笑,你看我在勇敢地去挥手啊!”觉得很振奋人心,追求梦想的人总是让人觉得敬佩。
写作一开始只是为了编织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只是为了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可当自己每写完一篇,就一直在期待着有没有人阅读,有多少人点赞,或者有多少人评论。这与自己最初的想法发生了分歧,也让自己变得太过于看重点赞,也变得越来越不能随心创作,像是走进了一个死胡同。
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写作的呢?大概是在读高一的时候,那时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夸我的作文写得很好,并且还让我当场朗读。或许就在那一刻,我就喜欢上了写作,喜欢写作带我的成就感,喜欢写作里的另一个世界。
最近一期的《朗读者》,徐静蕾也有参加,利落的短发,显得人很自信。她一直给我的感觉是干净,活得自在,她对生活的态度就是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不在乎别人对她的看法如何,这是很多人都达不到的境界。
写作——不忘初心或许终其一生,我们都不能像徐静蕾那样放飞自我,但如果我们肯努力为想要的生活而奋斗,那也会拥抱到幸福。我的一生或许注定要与文字纠缠到老,不管中途多么想放弃它,最后还是牵起了它的手。犹然记得大学那会,足足写了十万字的小说,对于我这种一天只能码一千字的人来说,得花多久的时间?写完给好友看,自己也再重看,发现情节写得很俗套,根本不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一气之下,把他们全删了。删后,又很后悔,又很心疼,毕竟那是自己半年的心血,它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哪个母亲会真正舍得不要自己的孩子呢?即使它很烂,在别人眼里是流水账,情节俗套,但我到现在还很后悔删了它。
努力地让自己在写作这条路上“随性”下去,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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