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曾经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通讯方式。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电话刚刚走入寻常百姓家,价格也是不菲,初装费竟需五、六千元。移动电话还是在几年后,才慢慢出现,砖头似的大哥大,一部起码万元以上,而那时,“万元户”是凤毛麟角少之又少的,也不可能舍得拿出全部身家来玩这种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有当时的暴发户们才会用它们来摆阔、抬身价。
因此,在手机普及之前,身处异地的亲友之间,还是只能靠朴实亲民起的书信来往沟通,联络感情。
而我,九十年代远离家人,出门在外的打工妹,用得起的当然只有八角钱一封的书信啦!
记得之前在家时,与同学之间的往来通信,还只要八分钱一封的,怎么就突然涨了十倍呢?半个月一封的平安信都寄得我肉疼!
肉疼也没法,还是要写,要寄,一是报平安,二是真想家,好想好想!想家里的老父慈母,想可爱的小侄子外甥女,想曾经的同学,想要好的发小,还想门前的枣树,家中的米花糖……,反正各种想,钻心的想!
于是,为了省钱,一封信里就是各种的问候,那些无需避人光明正大的话就可以来个大杂烩,让收信人一个个代为转达即可,至于小秘密的心事呢,那当然得专事专写,专信独寄啦哈哈!
寄出的信希望家人早日收到,总在心里盘算着它们的行程,就像现在寄出的快递一样。那时候两个相邻省份的信件,寄达的时间少则三、四天,多则一个星期左右,甚至更长。
为适应市场需求,就出现了挂号信这一特殊产物。所谓挂号信,就是邮电所需保证信件平安送达,要承担遗失后果,送信速度也相对快些。还有一种是叫特快专递的,记得那时就时常有看到白色的印有“特快专递”字样的小面包车,开进小区,停在楼幢前,穿白色制服的工作人员从车上下来,走到某户人家门口咚咚咚敲门,边敲还边嚷嚷:特快!特快!
有往就有来,来而不往非礼也!信寄出了就必定会有回信的,于是就盼啊盼啊,盼望收到自己的回信,那时,邮递员就是我最热切期盼的人,当然,真正盼的,是握在他手中的那封信!
曾经学过一首杜甫的诗《春望》,在那时,其中“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两句,经常会浮现在脑海,让我感触颇深:就算是现代的平安岁月,我依然能感受到这一封封家书的可贵!
一个人出门在外,满眼都是不熟的环境不熟的人,充耳都是叽里呱啦不懂的方言,心中那份孤独可想而知,那时,只有来自家乡,来自亲人的书信才能抚慰这颗流浪的疲惫的心!
一拿到信,就迫不及待且小心翼翼的拆开,看一遍,不够,再看一遍!只要有时间,就反复看它个几遍,逐字逐句的读,深怕忽略掉什么重要的信息和深藏的情意!终于,读好了,或意犹未尽,或心满意足,小心翼翼的按原来的印子又叠回去,塞回信封圧在枕头底下,预备着随时拿出来再阅。
时过境未迁,城市还是这个曾经流浪的城市,人也还是这个曾经的流浪者,只是后来,这个城市已由陌生渐渐变得熟悉又变得亲切,流浪的人也在这里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变客为主。
几年之后,在这个城市我有了自己的家。喜剧的是,我居然又以客居的身份,孤身回到故乡所在的城市开店。这时,通信的人变了,换作称为老公的那个人。通信心态也不一样,同样的写信,时间间隔得更短了,一个星期一封,一来一往正好一周;更频繁时,一个星期两封,一封信寄出两天后,等不及收到回信,心内有好多的话要倾诉,再追写一封!
就这样,你来我往,两个月下来,就积了厚厚一沓信件,当心中思念浓烈时,除了电话补充外,就是搬出信来,一封一封的拆看、回味!
现在,人手一部手机,甚至多部手机,有事一个电话打过去,哪怕人在天涯海角都能秒通。平时叙旧闲聊时,qq微信就可说个够,一分钱都不用花,尽可畅所欲聊!而书信这时候,却只能躺在那个被遗忘的角落里静静呆着,等着人们偶尔想起时拿来感叹一番:“啊!那旧时光里的书信!”
尘封在旧时光里的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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