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他这么说自然人的事儿。
从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今天学习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 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与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以上五条对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作了详细解释,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时止,具有拥有平等的民事权利 ,承担民事义务。
特别提出来了胎儿正常出生也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有继承权等。
十八周岁以上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为未成年人。
看到了民法典对生命的如此保护,如此珍惜和尊重。作为我们自然人,自自然然的生存,快快乐乐的活着,日子一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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