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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炉夜话》第67则

《围炉夜话》第67则

作者: 言雄南 | 来源:发表于2023-06-01 05:30 被阅读0次

    纵容子孙偷安,其后必至耽酒色而败门庭;专教子孙谋利,其后必至争赀财而伤骨肉。

    注释

    ①偷安:只求眼前的安逸,不顾将来。汉代贾谊《新书·数宁》:“夫抱火措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偷安者也。” ②耽:沉湎于。③败门庭:败坏家风。④赀:通“资”,钱财。⑤骨肉:比喻至亲。《吕氏春秋·精通》:“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若草莽之有华实也,若树木之有根心也。虽异处而相通,隐志相及,痛疾相救,忧思相感,生则相欢,死则相哀,此之谓骨肉之亲。”

    译文

    放纵子孙,让他们只求眼前的安逸,不顾将来,子孙以后必然会因为沉迷酒色而败坏家风;一心只教子孙去谋取利益,子孙以后必然会因为争夺钱财而彼此伤害。

    评析

    人生在世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只贪图当前的安逸。没有现在的付出,就没有将来的收获。现在很多父母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只是一味迁就、溺爱孩子,自以为这是为了他们好,实际上却是让孩子一点一点失去生存奋斗的能力,失去勤勉自立的品性。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以后,必然会不堪重负,败坏门风;只是一味教育孩子怎么去谋求财富,而不重视他们的品德教育,孩子成人后就可能不顾骨肉亲情,唯利是图,丧失人伦。

    炉边书香

    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

    ——《三字经》

    万爱千恩百苦,疼我孰知父母?

    ——《小儿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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