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剧中,并未明确陆亦可年龄,按照吴法官对她终生大事的操心程度推测,她应在三十五岁至四十岁之间。
这个年龄的陆亦可仕途顺畅,已是省反贪局处长,且根正苗红,工作能力强,前途无量。
她端庄大气、不拘小节,是果断、有担当的职场女强人。用赵东来的话来说,陆亦可“身上有一种英气,一旦女人身上有这种英气,就会显出与众不同的格局,这种格局就是气度、胸怀还有情义”。
如此果敢光明、有情有义的形象,却败在莫名的bug:单身。
说来好笑,年过三十而未婚的女人似乎冒天下之大不韪。任你坚强独立、妖娆妩媚、学富五车、财务自由,统统抵不过单身的罪。但若把上述条件中的“女人”换成“男人”,其余不变,欸,那就成了钻石王老五。
三十岁的女人必须结婚生子。是谁规定的呢?
这源自社会对女性角色的保守而刻板要求:
大龄不婚为罪。
婚而不生为罪。
生非男丁为罪。
——无论你的事业多么成功,无论你在社会取得何等地位,倘若未完成上述女性的“使命”,你就是失败的。
我非女权主义者,亦不鼓吹单身万岁,只是觉得步入婚姻的首要条件应是充分的爱和了解,与年龄无关。此外,以年龄为话柄、以婚姻育儿为标准,去评判一个女人幸福与否,可笑而恶毒。
要知道,步入婚姻不等于“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生活”。无论是婚内或单身的女性,不间断的自我成长才重要——在这点上,她们都拥有相同的追求权利。相比单身,只有丈夫和孩子可以炫耀的婚姻生活,又有什么值得骄傲?
陆亦可的单身不代表她不优秀,尽管她专注工作,却被下属解读为“恶毒的老姑婆”。懂得欣赏陆亦可的赵东来则言,“有这种格局的女人,就需要有更大格局的男人来喜欢”。很明显,他就是那个“更大格局的男人”。
身边也不乏三十岁的单身女人。她们普遍的共同点是:拥有稳定的工作、较高的收入、丰盈的内心、独立的能力。
她们有一定物质基础,面包买得起,名牌包也买得起。她们精神独立,对婚姻的诉求不是肉体依附,而是灵魂伴侣。
她们单着,不是被剩下来,而是因为没有遇见能够势均力敌的对象,不愿意将就着随便和谁搭伙过日子。
这种对选择配偶的慎重,正是对婚姻的尊重,也是对人生的尊重。
对这种拥有大格局的女人,旁人哪来的谜之自信进行奚落、鄙夷?
王菲多年前的《给自己的情书》是对单身女性最好的注释:“写着高贵情书,用自言自语,作我的天书。自己都不爱怎么相爱,怎么可给爱人好处。这千斤重情书,在夜阑尽处如门前大树,没有他倚靠,归家也不必撇雨”。
年龄不是束缚,爱情不是寄托。单身时守住寂寞,爱情到来时张臂拥抱。像一株“勿忘我”,无论最终爱上谁,始终不忘爱自己。如此,面对三姑六婆的质疑,亦能坦荡回应:我就喜欢单着,怎么了?
借赵东来在剧中念的诗,献给在追求爱情路上坚持原则的姑娘们。愿你们明朗快乐,坚强美丽,终得所愿。
我爱着,什么也不说,只看你在对面微笑;
我爱着,只要我心里知觉,不必知晓你心里对我的想法;
我珍惜我的秘密,也珍惜淡淡的忧伤,那不曾化作痛苦的忧伤;
我宣誓:我爱着放弃你,不怀抱任何希望,但不是没有幸福;
只要能够怀念,就足够幸福,即使不再能够看到,对面微笑的你。
——(法)阿尔弗莱德缪塞《雏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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