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去年某日,跟我同岁的一位同事问我:“看了《小镇大法官》没?”
“没看,太low。我喜欢看Legal High。”
随后就看到这本《法治,及其本土资源》(Kindle版本)。
这本书荣获1978年—2014年影响中国十大法治图书,被很多人推荐过,称之为中国法学必读课本。作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他有过7年的美国留学经历,1992年回国后在北京大学任教至今。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极其认真,做了大半本的书摘。但真要写点什么感受,很难下手,与作者的水平相差甚远。任道重远,一是知道自己还要补许多功课,其次作为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什么是你的贡献?”,“如何做出你的贡献?”值得我去深思。
其实法律向来是“世俗”的,苏力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民族创造它自己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古有商鞅立法,也是与市井在闹市中立诚信之法。作为初学法律之人,特别是年轻人,很容易把法律作为高大上、冠之为精英主义的东西。现在看完全书,倒是很理解,为什么没有接受过法学专业教育的乡镇领导能进入法院担任审委会委员、审理案件。也理解了那些老庭长总是揶揄年轻人读书读傻了,判决书写的漂亮,但是很难做到案结事了。苏立指出中国当代法学家“对中国当代城市和农村,对中国人因为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而形成的行为方式缺乏关注,”劝导我们要“关注中国当代的现实生活”。虽然针对的是法学学术研究,但从社会学的角度上看,在从事法律实践上也有借鉴意义:法律是保守的力量,大于变革的力量。苏力一直致力于去消除笼罩在法律上的理念性光环,也去除我们的法律至上的理想主义,从而使它成为一种“世俗但不被卑俗”的事业。
秋菊的困惑和杠爷的悲剧,苏力从两部反映农村法治建设的电影谈起,从一个特别的角度下,说明了法律多元化下,国家制定法与传统法的不协调。根据国家法,司法的最终结果不是秋菊和她的乡亲们所要的。还有可悲的是,秋菊所要的一个“说法”,到底是什么?她们讨要说法过程中,背后的辛酸和屈辱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又有几人(特别是执法人员)能体会得到?苏力以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在一片“法律移植”和“法律精英化”的狂呼声中,冷静地探索着根植于本土的,能够解决中国实际问题(大部分是农村问题)的法治之路。这应该给我在以后的实践中敲一声警钟,以后每办一个案件,在条文下,多问一句当下的惯例,多想一下背后的原因,多体会一下当事人的心态,于法于理于情都能问心无愧。
苏力说,所谓结论,就是你懒得继续思考下去的地方。切记勿必勿固,更要警惕“普罗克拉斯提斯铁床”。高山仰止,景行行之;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我们既要借鉴国外的制度,更要注重本土的习惯和传统,在保守和变革中徐徐前进,在这份“世俗而不卑俗”的事业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想《小镇大法官》是要去好好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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