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扶贫—脱贫”看公文使用近义词的辨析方法
韦志国原创作品
2017年新年贺词中,习zongshuji一句“我最牵挂的还是困难群众“暖了很多人的心。事实上,他连续三年在新年贺词中谈到扶贫工作,谈到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2018年10月17日,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首场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北京召开。
我们注意到,在相关新闻报道、公文以及会议名称中,两个非常相似的孪生词语经常出现,“扶贫—脱贫”。
在中央文件中,这两个词的使用是非常讲究的。绝不是随心所欲的乱用。例如:
本规划(“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再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一些表述:
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发展特色产业脱贫。
引导劳务输出脱贫。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如果在撰写相关稿件时,如果没有对两者进行详细辨析,确实拿不准究竟如何使用。
“扶贫—脱贫”的差异究竟体现在哪些方面?在具体表达中应当如何使用?
首先,可以从主体角度来辨析二者的差异。
扶贫和脱贫其实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这个过程涉及两个主体。
扶贫,是从党和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角度而言开展的一系列工作。
脱贫,是从贫困人口角度而言达到的效果。
正式基于这个原因,党和政府的相关机构名称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就意味着承担着开展帮扶工作的职能。2015年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的名称也是如此。
在具体表述中,通过语境对比理解更加清晰这种主体角度差异,例如: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加快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从主体角度理解二者差异是非常容易的。但是,这并不能解释“全国脱贫攻坚奖表彰大会暨首场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这个名称为何用“脱贫”,也难以解释2016年国务院《“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为何用“脱贫”。
辨析“扶贫—脱贫”还需要引入更多维度。
第二个维度,过程和结果角度。
扶贫,更侧重帮扶过程、实施措施。
脱贫,更强调工作结果、实施成效。
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脱贫攻坚”“要比”扶贫攻坚“更恰当,或者说不应当使用“扶贫攻坚”。
扶贫是帮扶过程,虽然也有不少困难,但远远谈不上”攻坚“,更不是这项工作的目的所在。这项工作的目的结果还在于取得实效,消除贫困现象,使贫困人口摆脱贫困,这比简单帮扶更具挑战性。
给贫困户送米面油和慰问金,也可以算是帮扶,但距离摆脱贫困的最终目标太遥远了。扶贫效果如何检验,不在于帮扶过程,而在于脱贫效果。
第三,从“扶贫”到“脱贫”,也意味着工作的深入和深化。
机构名称和会议名称仍然采用“扶贫”,但是很多文件的表述已经越来越频繁使用“脱贫”了。
2015年11月底召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会议名称仍然沿用以前的“扶贫开发”,但会上明确提出了“脱贫攻坚”的命题,会后颁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脱贫攻坚”成为一个固定用语。
从“扶贫开发“到”脱贫攻坚“,也就意味着这项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规划》对扶贫工作面临的挑战有着清晰的判断:
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
这三个“更”和一个“难以”就将“攻坚”的意义充分揭示出来了。
经过这一系列辨析,“扶贫—脱贫”的差异应当基本说清了。
如果还是拿不准到底该怎么用?那就记住上级文件中的这几个固定用法能解决大部分问题:精准扶贫、扶贫开发、脱贫攻坚。
公文要求语言准确。但这个要求非常笼统。如何做到准确?近义词的准确使用是非常重要的课题。对于特别相似的近义词,应当从多个角度、多个维度理清其中的差异。上级文件,尤其是中央文件对此提供了可为参照的标准。研究上级文件,应当将此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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