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电容笔究竟诞生多少年了,我没有研究过。因为这么多年了,它对我用处并不大。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追求简约简便的人们,对身外之物的累赘也越来越不能容忍,手机从砖头般大小的大哥大,进化到如今比巴掌还小的方寸之物,就是人类诉求趋向的最好证明。而触屏技术的突飞猛进,使笔,除了孩子做功课和部分公干人员的签字功用之外,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有些鸡肋的存在。很多时侯,它的只是作为备用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
兜里揣一方小小的手机,动用天然自带的触屏工具——手指头,都可以解决的事儿,似乎没有几个人愿意带一只碍事的电容笔,模仿七八十年代知识分子将它安置在显眼的地方,当成一种身份的标志,或者荣耀的展示。
我对电容笔这种玩意儿的刮目相看和重视,是从我从学剪映开始的。我瞪着屏幕看叶子老师用她特有的极有地域特色普通话,讲解蒙版、溶色,画中画等,自己跟着用粗笨的指头反复操作失败的时候,我盯上了她手中那支灵巧的笔,笔杆若铅笔杆粗细,笔尖顶着一只圆圆的像帽子般的小胶垫,而这个小垫子又有着神奇的功能,一触一划间,精确顺利地完成着各种功用,相形之下,我第一次嫌恶起自己粗笨的手指头,在剪映中总不能准确地完成工作带来耗时和失误。
于是,赶紧在评论区问叶子老师,你现在用的是什么笔。老师口齿不清地说,贱zong笔。我跟了一句,什么玩意儿?老师只好在共屏上打出"电容笔"三个字。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知哑然而笑。
有了名字,找起来就容易了。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下单在某多多上下单买下一支,两天后到货,一试,果然好用。
有了触屏笔,几乎被磨平纹理的手指头,不必再承受触屏画屏的苦,终于减了一项负担。同时,为了方便使用,我的书桌和随身的背包里,除了手机,钥匙,发梳,卡袋,帕纸之外,又无奈地增添一件身外物。而我在掏东西时,它常常横亘在我本来就不宽裕的包底,在我的手下碍事。电容笔之用,有用时倒是挺便利,无用事又显多余。
我们生活中的许多之物大抵都是如此,有用与无用都是相对的,利弊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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