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很是喜欢。他的文字非常简单直白,却又直指人心。他笔下的桩桩小事,看似细枝末节,细思却又蕴含着大道。
对鲁迅的印象很深,这深的层次是建立在初高中教育老师数不清的夸赞中。在中国最是动荡、萎靡不绝的时候,他的笔尖化作震耳欲聋的响鼓,一遍一遍敲醒着沉睡的人民。然而对于他的文字,却除了课文以外,很少拜读。那时候看他画像、以及从老师对他的描述,私以为他是一位严肃死板的老学究。比起他的作品,更爱看张爱玲《倾城之恋》、三毛《撒哈拉的故事》这些。现在想想,真真错过了新大陆,所幸还不晚。
说回到朝花夕拾,这却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欣赏一本散文。我这人耐心不佳,让我一遍一遍读那些诗歌、散文之类的,我是差不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或者干脆读着读着就去会周公了。机缘巧合下拿到了朝花夕拾,第一篇文章《狗、猫、鼠》就非常吸引我,还有《二十四孝图》也是非常有意思。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童年回忆录,把童年的一些小事加上长大后的一些思考融合起来而成。
每每看到一个有趣的画面描述,我都会回忆起我的童年。尽管生活在改革开放后,但是我的童年确实也是非常清苦的。
当时我爸爸几兄弟是住在一起的,只不过各自分得一间屋子,厨房共用。我记得在我三、四岁的时候,那时候家里穷的没有钱买油,爸爸工资还没发,妈妈就每天煮饭的时候,把一碗辣椒面放到锅里蒸熟,印象中应该连续吃蒸辣椒面吃了有差不多一个星期,当时以为是妈妈发明的新菜式,因为家里自己种的辣椒打的辣椒面,刚开始吃还觉得非常软香。后面连续吃了两三天,我就发脾气不愿意吃了,跑去奶奶家蹭了顿有油的饭,才继续撑完后面的几顿辣椒面。一个星期后,爸爸工资终于发了,妈妈为了弥补我这一个星期的辣椒面拌饭,特地买了半斤肉。闻到肉香那会儿的幸福感,至今还记得。我把肉的数量计算好,每碗饭吃几块肉,我记得那顿我断断续续吃了五碗饭,满足的不要不要的。
五六岁的时候特别迷电视剧,每天守在方块大的黑白电视面前聚精会神的看,只有广告时间才奋力吃几口饭。那时候不知道是看电视剧哪个桥段中有离家出走这么一出,我计上心来。我那时非常皮,跟听话完全不挨边,家里爸妈信奉的是孩子是不打不成器。所以每次闯祸,总免不了一顿“足笋炒肉”(用竹子枝叶抽打屁股)。又一次被打以后,我大声嚷着跟我妈说:总是打我屁股,我要离家出走!说完我就冲出去了。小小孩子也是有尊严的,说出去的话也是一言九鼎的。所以我就在小伙伴家玩到天黑,天黑以后就得回家了,不然小伙伴家大人会怀疑,所以我无处可去了,便跑回家。当时家里收完庄稼有码起的一堆堆干草,我就在家附近干草堆里躺着看星星,期待妈妈能发现我劝我回家,但是看着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我是被全家人大声的叫喊声惊醒的,醒来以后听到妈妈断断续续的抽泣声,我那时知道我闯祸了。最后是在又一顿“竹笋炒肉”中结束我这一次伟大光荣的离家出走的,而且我看电视剧的时间也被缩减了,默哀十分钟。
末尾再想推荐一次阅读朝花夕拾,我相信里面的种种会打开你们回忆的大门,在梦里再过一次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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