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和乞讨

作者: 沙雅达人 | 来源:发表于2018-05-26 07:43 被阅读4次
    艺术和乞讨

      安徽的苦逼,创造了民间艺术的两朵奇葩。一朵是凤阳花鼓,另一朵便是利辛猴戏。

          说是苦逼,那是因为,这两门艺术都是苦逼们乞讨的手段,或者叫赖以活命的营生......

      讨饭能讨出艺术来,让人不得不佩服安徽人的智慧。其实,不光是安徽人有这种智慧,其它地方的人也是一样,甚至可以说,全世界都一样。

        卖唱乞讨,耍技乞讨,逗笑乞讨,玩蛇乞讨等等。那骨子里,其实包含着最古老的市场意识一一交换。没错,乞讨者并没有堕落到白要你的施舍!至少,他让你获得了许些享受,即使这种享受属于低档次的。但有时候,这种低档次的享受,反而更加贴近平民生活,给人以愉悦。这种交换,虽说不在货币和商品之间进行,但你能否定,那不是商业行为?只是非物质而已。

      沙雅达人最早接触这两门艺术,还是在懵懂童年。那会儿,不像现在有城管。即使有警察,也只是对这些讨生活的苦逼挥挥手,放他,或放她一码,让他离开自己的辖区。而不是后来,为了塑造社会主义街道的整洁划一,为了体现社会主义社会的没有乞丐。所以,城管这个职业,便应运而生,从而让纳税人多了一份付出,让苦逼们少了一份谋生的手段。

        当然,“改开”以来,情况已经有了些许的改善,至少,在上海卖艺乞讨大有人在。不过,耍猴玩蛇,还是不被允许.......

        童年时,每每看到利辛人耍猴,沙雅达人就会驻足观看,痴迷到流连忘返,以至于,常常耽误了做当天作业的功夫。

        看到耍猴的,把一条鞭子甩得啪啪响,心里就替猴子担心,这要抽在猴子身上,该是多么地恐怖。但是,猴子和耍猴的,毕竟是最为紧密的命运共同体。鞭子虽然听起来吓煞人,可是,没有哪一鞭,是真正落在猴子身上的。猴子虽然脖子上套着一根由耍猴人控制的绳索,但并不影响它的表演。听到鞭子响,猴子只是悻悻然龇牙咧嘴,但照样地翻筋斗,竖蜻蜓,戴面具,踩高跷,扮将相。最后就捧着翻转成一个托盘似的铜锣,沿着围成圈的观众乞讨。当然,乞讨完毕,猴子会将讨来的那些钱角儿,送到主人那里,从而得到主人的抚摸和嘉奖,那奖品,其实就是犒劳猴子的一块饼,或者一颗梨。

      凤阳花鼓戏,就没有猴戏好玩!在童年的记忆里,差不多每年的仲秋一过,上海的街头就会出现一些化了妆的女人,在男人的陪伴下,竚立在街头,每个人手里,都举着一只红漆皮的手鼓,边唱边舞。那內容,无非是历史典故。什么挑园三结义,宝玉夜探,姜子牙卖面等等。那些女人虽说不是绝世美女,但要说颜值,绝对不像是种田人,水灵而且丰腴。

      上面说的两朵奇葩,打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就再也不见其现身城市街头。所以,沙雅达人也就慢慢地淡忘了,即使留在记忆里的,似乎也不是那么清晰。倒是后来,文革刚刚结束,这些苦逼们又开始活跃起来!就同冬眠后苏醒的动物一样,卖膏药玩棍棒的,卖蛇药玩大蠎的,当然也有耍猴的。

      “文革”刚结束那会儿,一个盱眙玩蛇的,正在被县市管会的一些人,强制取缔中。好多人围着看热闹。市管员要求那个玩蛇的把大蟒宰了。那个玩蛇的便哭叽叽的求饶。说是,罚款也就罢了,我立马回自己老家去。只要求保留这大蟒的性命。然而,后来听说,还是由市管会的人,把那条蠎蛇给宰了。按照如今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条大蟒的死,就是个冤案。

        时过境迁,现在虽然仍然不允许耍猴的在街上乞讨,但理由却是换了花样,说是不允许虐待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但实际上,还是在追求城市的格调,不允许出现所谓的乱象!当然,保护野生动物,多少也算是一种进步。而凤阳的花鼓戏,结局就比猴戏来的幸运。不仅被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正在走向正规舞台。而一些艺术家,比如吉它手、小提琴演奏家们,也已被默许在街头广场,卖艺讨生活。上海陆家嘴广场,就经常会有一些拉提琴,弹吉它的人,在那里放声歌唱......

      沙雅达人其实很欣赏《清明上河图》里的场景,那当然,是另一种盛世!从实用意义上来看,孙立平先生的话更中肯!他说:今天的城市管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往往是以牺牲弱者的生存生态为代价的。比如说以前上海曾取缔了大量小食摊、小饭馆,一般市民的感觉是吃早点没有过去方便了,但更为重要的是,十几万人可能就因此失去了谋生的机会。

        是的,老百姓要的是生活,而不是一幅漂亮的图画......

    (201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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