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晨起,简书信步,看到有简友撰文吐槽简书官方活动征文“第一次同居”(好像还是特别注明是未婚同居的那种),当时赶时间上班,未及细品。
到单位,趁忙完手头工作,抽空登录简书来更文。
看到有此话题文章荣居首页推文之列。
联想到早上看到的那篇吐槽此事的文章,也有话要说。
02.
今天,还看到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作者(应该是一个恐婚的、快奔30岁的姑娘)在文章中坦言:
她周围的人,结婚的,十对能离九对,说自己不打算结婚,但打算(35岁以后?)收养一个孩子,做一个不婚的单亲妈妈。
作为一个家里也有一枚恐婚宝贝的母亲,对文章作者的恐婚、不打算结婚,我表示理解。
03.
以前,有女同事聊天时,谈到现在的年轻人未婚同居、随随便便结婚又草率离婚的话题,开玩笑说:
“过去买东西,先尝后买,现在是结婚前,人,得先尝后买,甚至,尝完不买……”
虽然是句调侃,但描绘的,却是当下社会的一些顽疾、陋习。
更有甚者,看到一篇文章中提到:
有一个大老板,为了生儿子,把一个有夫之妇拐跑,在镇上租了房子、置办了家具同居……
那女人肚子不争气,没给大老板生出儿子,后被抛弃。
女人带着女儿,又回到夫家。更奇葩、更刷新人三观的是:
那女人的前夫竟仍接收了女子和她与大老板的女儿,而且,摇车大辆的去镇上那老板和媳妇儿曾租住的屋里,把家具都拉回家……
04.
有道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这样厚颜无耻的男女,不愧是夫妻,绝配!闻所未闻。
说回到文章开篇的话题:
“未婚第一次同居”。
我是从那个简友文章中得知简书官方发起这个主题活动征文的,从首页上榜推文里,证实了简友吐槽的这件事,竟然是真的!
想问一问简书:作为一个受很多网友喜爱的流量平台,为吸引眼球博流量,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了?
呜呼!
征文活动,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动机,弘扬的,应该是主流价值观。
很多事情,人们见怪不怪,但不意味着它们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占据人们的意识形态。
良好的社会风气,需要大家共同来维护。
青少年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尚不成熟,是未定型期。我们的舆论导向,弘扬什么,鞭挞什么,该引领和倡导什么,值得深思思考。
红尘禅语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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