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在光影的移动中,慢慢的暗下来,先生上班去了,我像中世纪城堡中的女人,穿着隔世老掉牙的睡衣,慵懒的像只猫,真切感到自身的脉搏变得缓慢了。
站在自家的院落里,看到几棵映山红曾经茂盛的叶子,被太阳灼伤,叶子变成了黄褐色。桂花树的树荫下,一棵茉莉花伸出细细的枝,几朵碎小的花,疏散有致地开着。院角边的水池里,睡莲肥硕的叶子,平铺在水面,一池墨绿的水里,几条锦鲤沉在水底做着梦,一动不动的潜伏着。整个院落除了几声鸟鸣,狗吠,间或隔壁孙子的稚语声,十分安静。仿佛被现代文明,风风火火的生活抛弃了,有种返璞归真久违的感觉。
散文选刊上面一篇文章很有意思,标题是“庸才做什么都要结伴而行”,上面说真正的英才是独立特行的,一个人对集体的依赖程度与智商是成反比的。高智商的人都是只身来往,事了拂衣去的,庸才才是上个厕所也要结伴而行,浩浩荡荡。其实集体就是江湖,免不了勾心斗角,家长里短、尔虞我诈。我奉三毛所说的“朋友一个不多,二个不少,三个就多了。”为了省得麻烦,减少负能量,在职的时候我很不屑抱团取暖、喜欢独往独来,多次写过享受独处的文章。在朋友群里长年累月地隐身,同事、同学群上千条信息,都不去搭理,觉得太浪费时间。给人的印象总是拒人以千里之外冷傲的感觉。而今远离的职场,这种独来独往却少了一份笃定,有了种形影相吊,顾影自怜的感觉。不禁自问,是过去在装逼作秀,还是人老了,变弱了,亦或本就是只蚂蚁。
窗外有人高声打电话,呼朋唤友晚上搓麻将,我没有了过去的反感,反而觉得添了丝人间烟火气。奇怪自己仅一天就变得耳聪目明起来,对周遭的一切变得敏感。真好,我感到自己在回归自然,连胃蕾与嗅觉都焕然一新,在慢下来的生活里,我听到时光在心里开花的声音。
伍尔夫说写字的女人要有间自己的屋子,要有500英镑的生活收入。先生说我通过前半生艰苦卓越的努力,有了衣食无忧的生活。如果说前半生我为了生存在打拚,那么后半生我完全可以为追梦为自己而活着,写好生命的续集,从容地走出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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