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应《老师该有适度体罚权吗?》(http://www.infzm.com/content/124421))这个问题之前,我觉得更应该回答另一个相关的问题:即便在老师没有体罚权的情况下,体罚学生的事实存在吗?
存在,且大量存在,尤其在农村地区的学校,在二十年前,在如今。
在教书的这几年里,或多或少见过部分老师由于对学生进行了体罚,由此与家长产生纠纷——无论是明显的皮外伤,还是看不见的“头昏耳鸣”。当双方对峙、中间人调停时,都会说到类似的一句话:老师管教你的孩子,打你的孩子,其实是为了你的孩子好。这几年,我也亲耳听到了不少家长来学校给学生交费时,殷切无比地拜托老师:“如果我的孩子在学校不听话、不写作业,老师你只管打他,我们做家长的,绝对不会说什么。”
对啊,如果不是为了孩子能学得更好、考出更高的分数,老师为何要明知故犯地违规并且承担风险,去打罚与自己非亲非故的学生呢?尽管部分老师因为一定程度上背负着教学考核、奖惩的压力,但这些也不足够成为老师体罚学生的原因。
当然,没有人敢赋予老师体罚学生的权力,因为权力容易被滥用。但在现实中,老师体罚学生的情况一直存在,或者以暴力之外的更多方式存在。因为各方面都心知肚明,适当的体罚对一个孩子的教育,一定程度上是有其积极意义的。
如今,考试压力之大,社会竞争之激烈,让每个人都紧绷神经。老师之苦,教育之难,在于目前的考核模式太过于要求学生去记忆、背诵,在于条条框框的东西太多,而这些,都是违背小孩子天性的——有多少人能在背诵乘法口诀时感到快乐?
作为一名90后的小学老师,作为一位孩子近一岁的家长,个人认为,在小学阶段,老师和家长通过适度的体罚对孩子进行管教,是必要的,也是合理的。但难处在于,所谓的“适度”如何把握?当学生不写作业,当学生上课讲话打闹,将其罚站,是否属于体罚的范围?准确来说,应当是——学生到学校是来学习的,不是罚站的。学生违反纪律,老师是不是该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类似的话,相信对多数老师来说并不陌生,但听者也只能在心里呵呵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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