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业主享有知情权。条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新增广告牌,如果小区内有业主委员会,应该向业主委员会报备,如果小区还未成立,也应及时将新增的广告牌和广告收益张贴在公告栏中,告知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业主享有知情权。条规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小区新增广告牌,如果小区内有业主委员会,应该向业主委员会报备,如果小区还未成立,也应及时将新增的广告牌和广告收益张贴在公告栏中,告知业主。
本文标题:小区增加广告牌是否需要向业主委员会报备或向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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