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州县一家小奶茶店,门口立着个场所码。
店里没有顾客,只有柜台后站着一个服务员。
一个便衣挺着个肥硕的肚子大步走进来。
服务员:“欢迎光临。”
便衣指着屏幕:“多少钱啊?”
服务员:“进来扫下码。”
便衣:“说晚了。”
服务员:“你扫下码。”
便衣:“我说你说晚了,我是市场监管局的。进屋第一句话就是扫码!”
随后进来两个大汉,一个制服,一个便衣,取出封条,不由分说,要将奶茶店封了。
服务员低声下气地哀求:“您先等一会行吗?我把老板叫来行吗?”
得到的答复是:“整利索的赶紧走!”
店封了,三个挺胸叠肚的官老爷摇摆着走了,走向下一家。
整个过程中,三位官老爷都没有扫码。
![](https://img.haomeiwen.com/i5581379/898cf502594e7f77.jpg)
这是11月10日早上的事,视频11日在网络上发酵之后,该县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人员来到奶茶店,称是误会,视频中的执法人员是假冒的,正对该事件进行调查。
该县宣传部则回应,该事件中的几名男子系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落实防疫政策一扫三查、看码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但语言粗暴,确实不对,当地市场监管局和纪委均已介入调查。
市场监管局说是假冒的,宣传部说是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口径不统一,到底哪个是真?
这么个小县城,视频这么清晰,到底是不是市场监管局的执法人员都搞不清楚?不仅不同部门说法不一,还要开会核实半天?
如果是执法人员,这便衣男,身着便衣,未出示证件,明显钓鱼执法。关键是钓鱼执法没成功,人家鱼老老实实都没上钩,直接就电晕了,这合法吗?
而且三位官老爷全程未扫码,作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二罪归一,该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都别落下。
如果是假冒的,那就得是刑事责任了。
按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奶茶店被无故关停造成店主损失,该承担的民事责任也别忘了。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一个也别落下,我们拭目以待。
今天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
很多人都感觉迎来了曙光,可此次此类事件若不严惩,老百姓对于科学精准防疫的信心将无从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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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看到最新消息,肇州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县纪委监委给予王某某(便衣)政务记过处分并建议调离执法队伍;给予工作人员金某某、赵某批评教育处理。另,网传关于执法人员是假冒的消息,为不实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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