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应该考虑一个问题,何为人肉搜索?
我们普通人应该怎么样去定义此行为为人肉搜索呢?
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所提供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去搜集关于特定的人或者事的信息,以查找人物身份或者事件真相的群众运动,人肉造就网络爆红现象的同时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如人身攻击等。
2、如何去理解人类这种八卦的行为?
人类的本性总是希望更多的知道他人的信息,但是不希望自己的信息过多的泄露。我们喜欢窥探他人,但是不愿意自己被窥探,这是人性。
3、“人肉搜索”涉及到的知情权与隐私权,应当如何去权衡?
为什么现在没有了游街示众这一举动,因为《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游街示众损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权,因而会被取消。
其实“人肉搜索”是游街示众的另一种形式,是通过网络力量对于当事人进行网络攻击,同样是损害了当事人的人格尊严权。对于个人的知情权与隐私权都应当在正当的程序下行使。
4、泄露个人信息与“人肉搜索”之间的法律联系:
在2015版的《刑法》中提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些行为包括窃取、出售、提供和其他的方法,而人肉搜索的前提是信息的泄露,才会导致这一行为的产生,所以大家日常情况下应当注意个人信息安全,我们既不侵犯他人权利,也不能让个人权利受到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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