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妈妈教我认识五根手指时,念过一个儿歌:大拇哥、二拇弟、三指王、王首立、王首立的小兄弟。顾名思义,分别对应的是:
大拇哥,即大拇指;
二拇弟,对应前面的“大哥”,即食指;
三指王,因为最长最高,所以称王,即中指;
王首立,有押韵之嫌,但意思大约是“王”旁边立着的那个,即无名指;
王首立的小兄弟,即小指。
这首儿歌伴了我许多年,以至于后来知道了它们各自名号,依然打心里觉得小指特没存在感。为啥?无名指都被冠以“王旁边儿站着的那个”的称呼了,小指更是“旁边那个的小弟”,简直比吃瓜之王路人甲还多打两瓶酱油。
放在现实中,这必须是最不起眼、最没话题、连和菜头、李诞都无力吐槽的人。然而,她么演个《大轰炸》就能拿片酬3000万,你服吗?
3句台词,一共9s的出镜,拿3000万,她就是范冰冰。史上第一位凭借超浓缩戏份就能与陈道明、刘烨、布鲁斯·威斯利、宋承宪、冯远征、吴刚、陈伟霆、范伟、马苏、张钧甯、车永莉等众星对飚的女主,你服吗?
那位说了,哪一段范冰冰和上述明星对飚啦?
老哥这你就不懂了,《孙子兵法》有云,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
范冰冰显然深谙此道,不出现在镜头中,也做到了和其它演员飙戏。让对手“输都不知道输哪”不叫高明,让包括对手连观众在内,大家对“飚没飚、跟谁飚、谁输谁赢”完全不知道,这才是高手中的高手!
范冰冰做到了!
这就叫扮猪吃老虎,化着“王首立的小兄弟”的妆抢了“大拇哥”和“三指王”的戏,你服不服?
你不服,反正导演、出品方服了,一致认定范冰冰为“女一号”,唯恐钱给得少。
不过“小弟弟”红了,其它大拇哥、二拇弟、三指王跟王首立老哥四个未必高兴。因为在他们心中,路人甲就是路人甲,不可能因为它长得好看些就能力也强。“花瓶”绝不能当“饭碗”使!
这个社会最注重人脉,每逢夸人必须大拇哥出马,“小弟弟”成吗?
每逢指点江山、指挥若定,必得二拇弟出马,“小弟弟”成吗?
每逢爆发骂战、竖指立威,必得三指王出马,“小弟弟”成吗?
你说王首立,王首立人家听话。
“小弟弟”有啥?除了私底下拉拉勾、挖挖鼻孔,没用还争风头!
而且人家捧它未必是真心实意,真有危难时,“舍卒保帅”的第一选择肯定是它。
早年港台电影电视剧大家都看过,赌博抽老千被捉住,要剁一根手指。十个人,十个会选“小弟弟”。这逻辑放到如今也通用,不信看华谊兄弟。
剁下来的“小弟弟”就是一截烂肉,茬口太齐,再接是接不了的。可笑的是,“小弟弟”还要折腾,你要能“重出江湖”算我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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