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英语课,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学生眼巴巴坐在那里,眼睛空洞地一会儿盯着我,一会儿扫视下黑板,而那双本应动起来的手则或闲置在桌下或撑着头。时间一久,那双本应灵动而有朝气的眼睛慢慢便开始半张半眯,然后困意袭耒,学生便开始打起瞌睡。因此,每次上英语课,我都要求学生翻开笔记本,该记的重点难点,我会一边提醒他们take notes ,一边留足时间;除此,我还会设计各种问题或对话,三分之二的学生必须回答我的问题或参与对话表演。因此,每次上我的课,学生都是正襟危坐,再调皮捣蛋也得收敛一二。用学生的话,我太牛逼了。还真不知这话是褒是贬。
现在的学生生活在信息化时代,手机、电脑逐步代替了笔。愿意动笔的学生是越来越少了,他们喜欢的就是在电子产品上啪啪打字,宁做码农,也不愿动笔,言之凿凿太累了,动手写字。
每次收上学生的作业来批改,见到最多的是虫子般乱爬的字,其中大多数是男生的手迹偶尔见到好看的字体,潇洒不羁的,看看名字,大体都是女生所写。曾经一度为自己没有练好字而后悔遗憾的我,站在现在这些学生面前竟然慢慢找回了自信。
常常想起很多年前,学生们特别喜欢做的一件事-转笔。记得有一次,一个学生开小差上课转笔,后来我罚他转了一节课。而该学生也实在功夫练到了家,笔真的转了一节课,竟一次都没掉链子。当时我忍俊不楚直接夸他天才。现在我的学生,我从来没见过他们转笔,因为他们的手更喜欢啪啪敲击电脑键盘或飞快按下手机按键。
好记忆不如烂笔头。不管学生苟同与否,我的英语课,必须得记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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