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讲的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作者在一次集市上无意间用一双胶鞋换来了一只小黑豹,后来因为小黑豹头上有三根黄毛便起名叫三点金。三点金小时候常常和作者与“母亲”老梵娌一起上山放羊,由于它认真学,时间久了就学会了。老梵娌死后它代替了老梵娌牧羊犬的位置。三点金上山放羊时赶走过一群红豺,在“神仙峰”扯死过一条六米的黑尾蟒。三点金的功劳很多,都是一些奇迹。可后来三点金背着主人与一只雌金钱豹有了家庭,五天杀死一只羊给金钱豹吃,后来作者知道了,就把三点金放生了。没想到一年后,三点金每过三天就就给作者送一只赤斑羚,一共送了四只,正好还清了以前吃作者的三只山羊,这真是一只活的有自尊的黑豹!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三点金赶走老羊倌的牧羊犬的情节,老梵娌死后得有一只牧羊犬来保护羊群,于是作者要用高价把邻寨老羊倌的牧羊犬买来。可牵来后七八个月大的三点金不同意,他和从蟒蛇嘴里救出过一只羊的牧羊犬打了起来。虽然三点金是个乳臭未干的豹子,但三点金很聪明,在受过一次咬之后识破了牧羊犬的虚招,在它的狗爪上狠狠的咬了一口,吓得那只牧羊犬跑回了家。如果老梵娌生了一只狗仔,它绝不会守住妈妈的位置。
最后小说里说三点金连本带利的还清了欠主人的债务,从此再也没出现过——三点金是个活的很有自尊的黑豹。如果是一只狗这么作,偷吃主人的羊,主人把他赶走后,它绝对不会来还欠主人的债务。
这个小说个我的启示是:做人活的要有自尊,欠别人的早晚要还清。还有,野兽终归是野兽,永远不能做一个永远忠诚的“牧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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