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找“靠山”,我还真有机会。
中成公司的一个副总找到我,要给我介绍对象。那个女孩子我见过,是住建A局1号领导的“千金”,这个“千金”也在中成上班。我这个人比较扯,虽然在中成时间比较短,但中成那几个能够入眼的年轻女职工,我都有印象,也包括这个“千金”。
不过我不想通过和人家1号领导的“千金”搞对象,来获取我在中成乃至住建A局的“靠山”,我也不需要这种“靠山”。
夙阳姐告诉我,可能是那个“千金”对我有兴趣,有好事者在中间撮合,照着我当时的年龄和情形,是到了该谈婚论嫁的时候。
我后来知道,我是当时整个住建A局几万职工中第二个北大毕业生(前一个北大毕业生,好像比我大二十多岁,早就调走了)。以我的背景要想攀龙附凤,住建A局这个层面,有点太低了。
不过随后的一件事,让我做出了立刻离开中成的决定。
企业的工资是后发,也就是上班一个月以后才发第一个月的工资。我在住建A局中成公司的身份,填写的是干部表格,在国企,我当然算是国家干部。
刚到公司报到的时候,我已经提醒有关部门,按照政策,我和普通应届大学毕业生不同,没有实习期,月薪52元,希望他们提前查阅、调整。
但他们给我发的是46元实习工资,我问有关部门这是为什么,人家的答复简单,企业无此先例,且这是企业的“自主权”。
我的理由是,我是国家干部,应该享受应有的国家政策。我让第14分公司那两个副理,通过正当渠道,向上反映。
在我的反复督促下,那个年长的副理,为我跑了一趟,回来以后告诉我,这是企业规定,你的工龄应该从进入企业第一天开始计算。
差6块钱,对我实在算不上什么,也没必要为此犯急,但6年工龄被砍,无论如何难以接受。
那时候各个单位的很多福利待遇,例如“福利分房”什么的,都是评分确定,职工的工龄,在评分指标当中,权重很大,因此我没有不争的道理。
一气之下,我也懒得再多争什么了,直接写了辞职报告,随后就不上班了。
或许您认为我太“生猛”了点,为什么不再等等,争取一下,或采取缓和一点的办法。
我有我的理由:
一个是人事部门态度坚决,只承认我大学毕业以后的工龄,不承认我上大学以前的工龄。如果他们一直坚持这个态度,我今后肯定会受到更多的不公平待遇。
当然这仅仅是表面原因。
在中成地产这一个多月时间,我发现这家公司90%以上的员工基本都有比较复杂的裙带关系,而且“内斗”厉害,虽然这种现象在中国很普遍,但在中成,这种现象肯定会影响我未来的发展,除非我和“千金”恋爱结婚,否则今后还会因为各种很扯淡很无聊的原因,让我在企业难以施展拳脚。
这是内在的真实原因。
离开是时间问题,只是我确实离开的太匆忙、草率,我这个人属于性情中人,当时颇有几分心高气傲、意气用事。
虽然在中成地产工作了一段时间,上上下下也接触了不少人事物,但是总的体会,公司内大部分人包括我本人在内,对什么是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怎么运作,都是懵里懵懂的,属于“摸着石头过河”。
这不奇怪,毕竟大家的思维都还套在计划经济的框架内思考问题,改革开放已经快十年了,对什么是市场经济,特别是政策性比较强的房地产市场经济,无论是在认识上还是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都需要一个探讨、摸索过程中,像中成这种从计划体制派生出来的国有房地产公司,在那个时候,也不过是一种试探。
几年以后回想,如果在中成地产我能够坚持到参与完成一个项目的流程后再伺机离开,对我而言,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可以说,中成公司的入职经历最失败的地方,就是为了那几年工龄而意气用事的离职,错过了一次在公司一线岗位全面了解房地产公司项目如何运行的契机,这个损失,岂是区区几年工龄可以换来的?
忍是心头上面一把刀,这一点我做得确实不够。
到了1990年,夙阳姐去海南开发房地产,她后来告诉我说,当时中成派遣他们几个去海南组织分公司的时候,公司领导还曾提到过我的名字。
他们在海南见识了中国第一次海南房地产泡沫破裂的全过程,这种人生积累,实在是弥足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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